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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安市委编办聚焦精细管理 全力打造镇街综合行政执法新模式
发布日期:2024-04-24 17:44:59 字号:[ ] [打印内容] [关闭窗口]

近年来,海安市委编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部署要求,不断巩固基层体制机制改革成果,持续提升镇(街道)智慧治理能力和综合行政执法水平,进一步深化“大数据+指挥中心+综合执法队伍”新模式。

一是持续放权赋能。整合镇(街道)原有执法力量资源,组建综合行政执法局,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管理办公室牌子,以镇(街道)名义开展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根据工作实际和承接能力,赋予经济发达镇城市管理、安全生产、水行政管理等领域行政处罚事项171项、一般镇(街道)城市管理领域行政处罚事项52项,逐步健全镇(街道)职责体系。建立镇(街道)承接下放行政权力事项的动态评估机制,每年对新下放行政权力事项进行1次跟踪评估,每3-5年对已下放事项进行1次系统评估。

二是强化执法效用。牢牢把握实战实用实效目标,建设集信息采集、分析研判、全程监管等功能于一体的综合行政执法“一张图”,构建市镇两级“发现问题-上报平台-响应派单-协同处置-结果上传”的执法闭环,有效提升综合执法实战应用水平和应急处置能力。通过到市级赋权部门跟班学习、邀请现场指导等方式,增强执法人员现场执法水平;开展执法文书制作、信息系统操作、现场模拟执法、法律知识竞赛、案例分析为主要内容的技能竞赛,切实提升执法人员的执法质量和效能。

三是优化协调联动。出台《关于建立市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协调协作机制的实施意见》,建立职责分工争议协调、执法案件协调会商、联动指挥联席会议等制度,强化市镇两级执法分工配合和业务协同,切实解决权责“主次不清、边界不明”问题。落实赋权部门行业管理主体责任,加强源头监管,强化对赋权事项的后续监管、指导和技术支撑,及时提供执法事项的依据、标准等。镇(街道)依法履行相对集中的行政处罚权及与之相关的行政监督检查、后续监管、行政强制措施等各项职责,业务上主动对接市级赋权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