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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安市委编办“三聚焦三提升”全面保障行政执法效能
发布日期:2024-04-12 14:57:41 字号:[ ] [打印内容] [关闭窗口]

近年来,海安市委编办围绕行政执法领域突出问题,强化机制保障、深化履职监管、加强队伍建设,全面提升行政执法规范建设水平。

一、聚焦机制保障,提升行政执法效能。一是健全组织领导推进机制。成立行政执法领域领导小组,明确成员单位职责任务,充分调动有关部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形成协同配合、上下联动的工作格局。二是完善涉企执法监管机制。各部门建立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科学合理确定随机抽查比例和频次。依法推进包容审慎监管,健全完善“不罚”“免罚”清单,针对综合执法、市场管理、交通、环保等领域轻微违法行为,更多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指导约谈等方式处理;对直接涉及公共安全、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等特殊行业、重点领域,保持高压态势,做到刚性处罚与柔性执法有效衔接。

二、聚焦履职监管,提升部门职责衔接。一是厘清职责边界,明晰执法事项。明确行业监管部门与综合执法部门职能定位,完善综合执法与住房建设、自然资源等部门的协作配合细则,健全协调会商、信息互通、投诉举报等8项机制,从制度层面规范部门间协作配合机制,推进部门知责、担责、履责。二是加强动态调整,确保清单时效。建立部门信息员制度,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等立改废情况,及时报告需要动态调整的事项,确保事项有序调整、有效执行。三是注重严督实导,狠抓问题整改。印发《关于全面加强区镇城市管理队伍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海安市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暨指挥中心建设考核办法》等文件,加强对指挥中心、执法机构以及人员、部门现场进驻指挥中心情况的考核评价。

三、聚焦队伍建设,提升行政执法力量。一是推进编制资源下沉。针对执法力量不足、水平不高这一长期制约基层综合行政执法效能的短板弱项,为乡镇增加事业编制64名,着重保障乡镇综合执法工作力量,为基层治理“输血增能”。二是加强执法人员培训。采取现场指导、人员轮训、案件互评、重点案件跟训等多种方式,加强执法实务培训,实现人员培训全覆盖,有效提升行政执法人员的政治素质、法律素养。三是强化队伍规范管理。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和持证上岗制度,定期开展执法证件“审验”,对不适合继续在执法岗位的人员及时调整。对违纪违法人员,及时由纪检监察机关追究责任,并举一反三开展警示教育,以案促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