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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安市坚持“三个导向”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
发布日期:2021-09-23 09:45:14 字号:[ ] [打印内容] [关闭窗口]

海安市坚持“构建现代化经济体系、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两个维度,以社会治理为统领,一体推进城市治理、乡村治理、社区治理等工作,把现代治理的要求和理念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全领域、全过程。

一是坚持目标导向。市委、市政府成立由市委书记、市长任“双组长”的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领导小组,印发了《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建设工作任务分解表》。各责任单位坚持目标导向,对照分解任务,认真研究制定落实基本要求的具体实施方案,按照项目化建设的要求,建立定期会办、序时推进、节点评估等工作机制,以定项目、定任务、定目标、定责任、定时间“五定”方式,聚焦重点热点难点,推动各项工作扎实开展,全力打造契合中央精神、贴合时代要求、富有海安特色的市域社会治理新模式,引领社会治理工作向纵深发展、往高端攀升。

二是坚持共治导向。按照政治、自治、法治、德治、智治“五治”融合的社会治理现代化路线图,全市上下牢固树立共建共治共享的理念,各司其职、分工合作着力打造的市域社会治理共同体。健全社会治理的体制机制,完善党组织建在网格、党建服务嵌入网格等机制,确保市域社会治理始终沿着正确的方向前进。增强社会协同的效果,健全社会组织孵化培育、人才培养、资金引导等扶持机制,吸纳更多的社会专业力量来承接有关社会治理项目。更好地发挥科技支撑作用,把信息化融入社会治理全领域、全过程,不断深化和拓展社会治理领域智能应用、移动应用、集成应用,助力建设智慧海安。

三是坚持集约导向。坚持“机构融合、功能聚合、人员整合”的原则,科学配置社会治理力量资源、服务资源、信息资源,提高工作要素集成度和综合利用率,推进社会治理由单项突破走向整体推进,由分散建设走向融合发展,由局部见效走向全面提升。面上推广李堡镇社会治理综合体的建设经验,以治理现代化指挥中心为牵引,推动派出所、法庭、司法所、信访办等调处力量整体进驻中心。进驻单位及人员由中心统一管理、统一调度,因岗定人,明确诉求受理、纠纷调处、法律服务、心理疏导、分流督办、研判预警等人员岗位,进一步形成工作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