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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东编办“三点”发力 保障安全生产监管工作
发布日期:2023-03-14 10:46:12 字号:[ ] [打印内容] [关闭窗口]

如东县委编办深入贯彻全省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风险专项整治巩固提升年行动部署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坚持“三点”发力充分发挥机构编制保障作用,助推监管职责落实到位,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营造安全稳定的良好环境。

一、以健全体制机制为切入点,提升“内驱力”。一是在县级层面。落实“管行业的必须管安全、管业务的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的必须管安全”的要求,我县出台《如东县有关部门和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规定》,进一步明确具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56家部门(单位)的安全监管责任。在全县17家部门通过单独设立安全生产监管科或挂牌的形式,进一步明确新业态、多业态主管部门落实监管责任,杜绝安全监管漏洞和推诿扯皮现象,做到不失位、不缺位、做到位。二是在镇区层面。在4个省级以上开发区、15个镇(街道)设置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具体负责属地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应急管理工作。各镇(区、街道)现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的基础上,整合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等相关职能,织密应急管理镇街、村社、网格三级网络,打通基层应急管理“最后一公里”,保障安全生产监管全覆盖、零死角。

二、以优化资源配置为关键点,彰显“作用力”。一是完善机构设置。在现有安全生产监察执法大队的基础上,整合相关工作力量,组建县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承担辖区内执法检查和违法案件查处。为强化风险防范、抢险救援、善后处置能力,成立县应急服务中心,核定事业编制10名,为全县应急工作提供服务保障。在4个省级以上开发区及经济发达镇设置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进一步加强基层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工作。二是强化编制配备。近年来,先后为县应急管理局核增行政编制2名、事业编制14名,打造专业化的危化品安全监管队伍;聚焦县安委办实体化运作,优化县应急局与县安委办职能,核增3名行政编制、1名专职副主任,用于保障县安委办高效开展工作。为外农开发区、洋口镇(沿海经济开发区)核增事业编制共12名,加强重点开发区安全生产监管力量。

三、以做好人员保障为着力点,强化 “执行力”。一是严格规定人员配备要求。鉴于开发区化工企业多,安全生产形势严峻的特点,根据上级要求,明确各开发区安监局必须配备不少于6-10名具有执法资格条件的专职安全监管人员,安委办必须配备不少于3名专职工作人员,化工企业较多、安全生产监管任务较重的,配备不少于6名专职工作人员,确保各园区安全生产专业监管人员配比不低于在职人员的75%。明确各镇(街道)配备不少于6名具有执法资格条件的安全监管人员。二是配强安全生产监管队伍。加大优先选用具有应急管理、安全生产专业知识和相关工作经验的人员充实到应急管理执法中队、镇(区、街道)安全监管执法队伍,强化执法力量。近两年来通过公务员招聘、事业单位招聘、公开选调、军转安置等多种途径为县应急管理局补充专业人才近25人,目前我县应急管理部门编制使用率达到98%,最大化满足人员配备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