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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川区建优建强综合行政执法队伍
发布日期:2023-03-14 10:05:01 字号:[ ] [打印内容] [关闭窗口]

崇川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报告关于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完善基层综合执法体制机制精神,立足主城区的区位特点,持续推进基层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建优建强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着力提升基层治理的能力和水平。

一是建优执法队伍。推动领域内整合,整合城市管理、应急管理、市场监管等领域的机构、职能,设置综合性执法队伍,由一个主体统一行使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实现“一个领域一支执法队伍”;推动层级间整合,配合将文化市场、农业农村执法权限调整到市级部门,厘清市、区部门执法界限,实现“一个层级一支执法队伍”;推动区域内整合,在街道设立综合行政执法局,明确街道执法主体地位,实现“一个区域一支执法队伍”。推动行政执法编制下沉,将城市管理领域80%执法力量下沉至街道,充实基层一线执法力量。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人员配备标准,通过人员招录、轮岗交流等方式,确保各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局配备具有行政执法资格人员不少于12名。督促各街道落实主体责任,调配具有法制审核资格人员负责行政执法法制审核,开展人员招录时,设置法律专业人才岗位,补足法治审核力量短板。

二是厘清执法边界。确定区街两级的执法主体、范围和职责,最大限度减少不必要的行政执法事项、减少执法层级。按照“重心下移、不重不漏”的原则,由区级行政执法主管部门牵头,在城市管理、应急管理、市场监管等5大领域探索建立行政执法职责清单,累计梳理2043项监管职责。强化区人社局、城管局、卫健委、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对所属执法队伍管理的主体责任、监督管理和考核指导责任。设立执法监督内设机构,明确工作职责,督促部门选优配强专门人员,常态化组织业务能力提升和文明规范执法培训。明确街道行政执法权限,下放以市容市貌、城市管理为主体的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类事项101项,编制《崇川区各街道行政权力清单》,制定街道职责准入清单118项,“属地管理”主体责任和配合责任清单52项。强化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对属地行政执法管理的主体责任、区城管局对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局的条线管理责任。

三是完善执法制度。下沉到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局的执法队员实行“区属、街管、街用”,工作关系、组织关系、日常考核等由街道统一管理、统一调配,对执法队员,专职专用,明确规定不得调配用于其他非执法岗位,落实属地和条线相结合的双重管理责任。推动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培训制度,加强行政执法人员和执法辅助人员管理和培训,持续推进执法标准化、规范化、精细化建设。健全机制保障,完善轮岗培训、奖励举报、信用监管、考核评价等工作机制,强化务实管用的执法制度保障。严格监督考核,将指挥中心、综合执法主管部门、执法工作人员等纳入考核范围,围绕执法信息数据汇聚、事件线索发现、流转交办处置、执法结果反馈、执法行为规范、执法办件效能等内容开展综合监督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