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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用“加减法”,答好“减负题”,海安市委编办“三优”工作法赋能基层
发布日期:2025-09-08 16:54:50 字号:[ ] [打印内容] [关闭窗口]

近年来,海安市委编办贯彻落实中央及上级关于为基层减负的决策部署,持续完善乡镇(街道)管理体制机制,助力破解基层治理“小马拉大车”问题,坚持结果导向,创新思路举措,积极主动作为,以职能配置为切入点、以机构编制为着力点、以减负增效为落脚点,出实招、谋实策、见实效,切实为基层减负增效。

一、以思想“破题”引领行动“破局”

全办上下深刻认识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工作的重要性和现实紧迫性。将上级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相关文件精神作为重要学习内容,纳入事务会议题,结合机构编制业务讲堂,定期组织全体干部学习,研讨先进做法,审视工作短板,全面提高政治站位,凝聚思想共识,为基层减负工作办一把手亲自抓,结合工作实际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对基层减负工作进行研究部署,科学制定方案措施,细化任务、明确分工,压实责任,形成行之有效的推动落实工作机制,确保基层减负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二、以权责“清单”为基层卸下“重枷锁”

明确职能定位,聚焦基层党的建设、经济发展、民生服务、平安法治等主要职能以及改革所需、基层所盼、民心所向,结合上级部署进一步规范相对集中许可权改革,全面建立镇(街道)权力清单制度。坚持明责增能,充分考虑基层实际需求与承接能力,推动乡镇(街道)职权对等、财权事权匹配。适时对职责事项实施情况跟踪问效,对不适宜下放和乡镇(街道)承接不住的,及时作出调整。分批分类明确赋予镇(街道)行使的行政权力,编制一般镇权力事项140项、经济发达镇权力事项269项、街道权力事项132项。杜绝“任意甩锅”“层层加码”等问题,进一步为乡镇“减负降压”。

三、以编制“活水”激发治理“新引擎”

一是加大编制资源向镇街倾斜力度。结合不同类型镇街实际,多次向镇(街道)下沉行政、事业编制,用于增强基层工作力量。通过“减上补下”“内部挖潜”等方式重点向综合行政执法、生态环境保护、乡村振兴建设等领域倾斜,确保有限编制资源用到刀刃上,切实发挥编制资源效用。积极探索“编制分类管理、人员统筹使用”新模式,着力打破人员身份界限,破除激励保障等方面的障碍,实行扁平化管理,充分激发基层人员干事创业的积极性,赋予乡镇(街道)更加灵活的用人自主权,确保基层事情有人干。二是强化机构编制纪律保障。严格按照“除机构编制专项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外,上级部门不准要求乡镇对口设立机构或加挂牌子”的规定,针对基层挂牌情况多次开展专项检查,集中整治“错挂”“乱挂”“不挂”“多挂”等现象,确保镇(街)挂牌规范统一,提高履行主责主业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