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镇街管理体制改革有关精神,深化镇街履职事项清单运用成效,海安市委编办探索实施镇街人员岗位化管理,按照“结合机构设置定岗,结合履职清单定责,结合自身实际定人”的原则,推动建立“编制分类管理、岗位综合设置、人员统筹使用、待遇统筹保障”的管理模式,切实提升基层治理水平。
一是结合机构设置定岗。按照“三定”规定中明确的镇街机构职责设置岗位,设定《镇街岗位设置参考目录》,设置党建工作岗、组织人事岗、工业经济岗、项目建设岗、综合执法岗、建设规划岗等52项岗位,供镇街统筹参考。同时,坚持共性和个性相结合,镇街可在目录基础上,结合资源禀赋、发展实际等对部分岗位进行拆分或整合,确保岗位设置与镇街各项事业发展相适应、与工作实际相匹配。
二是结合履职清单定责。坚持“依单定责”,探索镇街履职清单与岗位化管理的全方位无缝对接,依据履职事项清单确定岗位职责,实现履职清单的定岗、定责、定人,真正变镇街履职清单为具体岗位的“任务分解清单”“落实责任清单”,确保履职清单落地见效。坚持为基层减负,明确岗位职责只需对应履职清单一一列明条目,无需重复文字表述,在进一步减轻镇街工作量的同时,提升清单执行“生命力”。
三是结合自身实际定人。坚持以镇街为主,综合岗位职责、能力素质等多重因素,合理配备人员力量,可一人一岗、一人多岗或一岗多人,3实现人、岗、责高精度契合、多层次匹配,人员依单履职、按岗尽责,确保各项任务高效落实。坚持动态调整,结合阶段性重点任务推进等实际,加大统筹调配,以岗位有力协同、人员有统有分,进一步提升基层治理精准化、精细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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