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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安市委编办聚焦“行权能力提升” 不断深化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
发布日期:2024-04-24 17:44:23 字号:[ ] [打印内容] [关闭窗口]

基层“三整合”以来,海安市委编办进一步整合镇街原有执法资源,在各镇街组建综合行政执法局,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管理办公室牌子,以镇街名义开展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实现“一个区域一支队伍管执法”。时刻秉持规范执法、文明执法、高效执法的理念,建立健全工作机制,为打造高素质、专业化的综合行政执法队伍提供机构编制保障。

一是配齐配强,强化队伍力量。根据综合执法等重点领域改革情况和发展实际,不断充实一线人员力量,优先保障空编的镇街及时补充人员。明确执法人员专职专用,不得调配用于其他非执法岗位。推动执法装备保障向基层一线执法人员倾斜,提升执法队伍执行力。基层职级晋升向执法人员倾斜,充分调动执法队伍的积极性。

二是培优育强,提升队伍层次。建立健全镇街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培训教育体系,制定完善执法人员业务素质整体提升计划,分层级、分领域采取集中培训、跟班学习、实战训练。围绕执法程序、法律适用、文书制作和监督管理等重点内容,开展职业素养提升、法律法规基础培训、业务知识专题培训和经验交流等,不断提升镇街综合行政执法人员业务能力和水平。

三是明晰导向,激发队伍活力。开展基层“三整合”示范区镇评估,将人员配备、能力提升、案件办理等纳入评估指标,明晰规范建设标准,以评促改。坚持考人与考事相结合,构建以平时考核、实绩考核、口碑考核为主要内容的考评体系,强化考评结果运用,各类人员同岗同奖,进一步激发队伍干事创业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