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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州区委编办深化镇街综合执法改革提升基层治理能力★
发布日期:2021-10-07 10:55:41 字号:[ ] [打印内容] [关闭窗口]

基层乡镇、街道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基石。江苏南通通州区委编办抓住基层“三整合”改革契机,聚焦基层群众痛点堵点难点问题,坚持赋权增能减负,理清职责边界,推动力量下沉,进一步完善基层执法体制,有效提升基层治理水平。

一是在赋权增效、明晰权责上下功夫。将120项面广量大、基层管理迫切需要且能有效承接的审批服务执法权限等赋予镇街,扩大镇街在农业发展、农村管理、安全生产、规划建设管理、环境保护、水利等方面的执法权限,切实解决基层“看得见、管不着”问题。调整优化《南通市通州区“属地管理”事项主体责任和配合责任清单》,明确16个领域107个“属地管理”事项市直部门监管、主要执法责任,镇街巡查、协助配合执法责任。印发《通州区区级部门职能下放准入制度(试行)》,明确事项出入机制。对于镇街反映、法律法规和机构职能等变化需要调整的事项,严格按照程序,及时调整事项内容和执法流程。对于其他确需街道办理或协助办理的临时性、阶段性职责任务,均需经机构编制、司法部门审核,党委政府批准后,方能交由镇街办理,同时要求区级部门给予相应经费、人才、技术保障。通过厘清部门、镇街执法边界,理顺“条”“块”关系,推动各类基层执法力量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形成工作合力,实现了“条条围着块块转”。 

二是在重心下移、增能强基上见成效。整合镇街现有执法力量资源,组建镇街综合行政执法局,挂综合行政执法管理办公室牌子,协调配合区直相关执法机构在镇街区域范围内开展联合执法。积极推动执法重心下移,印发《关于同意区城市建设管理综合执法大队调整机构编制事项的批复》,全区镇(街道)城管执法队伍下沉镇(街道)事业编制134名,确保执法人员力量与工作体量相匹配,保障基层有足够的资源履行执法职责。持续优化执法队伍结构,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尽量下放相应的行政执法人员,将区级部门85名“执法精兵”下沉到基层综合执法一线,做到既充实编制资源,又充实人才资源,下沉街道人员占本部门执法人员总数的70%。按照“钱随事转”原则,构建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的财政管理体制,在公用房、执法车辆、装备设施等方面予以坚实保障。

三是在协调联动、智慧治理上做文章。充分发挥大数据在基层治理中的作用,在区本级、14个镇街全面设立区域治理现代化指挥中心,整合网格化管理、数字城管、“政务12345”等职能,构建贯通区镇两级的集成指挥体系。积极探索“大数据+指挥中心+综合执法队伍”新模式,强化与镇街综合执法队伍与镇域指挥中心建立了综合行政执法管理联动指挥机制,通过4G云端回传、无人机隔空喊话等在指挥中心实现远程监控、远程指挥,实现由“近距离”式的“直接型”执法模式向“远程”式“遥控型”执法转型,提高管理执法效率。持续深化“网格化+铁脚板”治理机制,充分利用村居网格力量体系,实现从传统单向管理转向多方互动,不断提高问题发现、处置效率。

四是在建章立制、标准规范上求突破。以制度为保障,规范有序推进改革。推进执法机构标准化,出台《关于规范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指导意见》,明确镇(街道)综合执法局“一厅十室”场所设置标准和日常管理规范,推动“硬件”和“软件”建设两手抓、两促进。推进执法培训标准化。抢抓行政执法人员培训标准化体系建设试点契机,统筹整合各类培训资源,适应不同层级、不同行业、不同岗位行政执法人员的多样化需求,组织开展分级分类培训,推动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推进执法程序标准化。印发《南通市通州区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制度》,制定重大执法案件集体讨论、法制审核等制度规范,落实综合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进一步严格执法程序要求。通过统一工作标准和办理流程,推进综合执法网上运行,保障日常执法阳光公正顺畅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