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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川区召开区级机关部门和事业单位“三定”规定起草工作培训会
发布日期: 2020-09-18 17:06:50 字号:[ ] [打印内容] [关闭窗口]

9月18日,崇川区召开区级机关部门和事业单位“三定”规定起草工作动员部署暨培训会,区委编办筹备组组长张海东同志作动员部署,筹备组成员许兰兰同志就“三定”规定起草制定进行专题培训。

行政区划变更后,南通市崇川区机构设置总体遵循2019年党政机构改革总的框架,在原35个机构的基础上,对照有关要求进行机构优化,共设置党政机构37个。

会议指出高度重视、精心组织,高标准高质量推进“三定”规定起草上报工作。突出定职责这一重点,聚焦主责主业明确和细化主要职责,要与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放管服”改革等职责调整相衔接。严格遵守规定,在既定的编制、职数框架内研究制定本单位、部门的“三定”规定,不讲条件、不打折扣、不搞变通、不开口子。

要突出重点、坚持原则,着力构建科学规范高效的机构职能体系。紧扣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和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统筹优化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能,围绕理顺和强化工作职能,推动机构履职更加顺畅高效,巩固提升党政机构改革成果。进一步规范机构设置,严格按照区委编委会研究的内设机构设置原则来执行操作,促进职责融合,力量整合。

要对标对表、有力有序,确保“三定”规定起草工作优质高效完成。要紧盯进度,严格按照时间节点,有步骤有重点推进。要从讲政治讲大局讲纪律的高度,认真贯彻执行。“三定”规定一旦印发,就具有法律效力,各单位、部门必须严格执行。区委将各部门各单位的“三定”落实实施情况纳入区委重要决策部署督查任务和巡察范围。区纪委监委、区委组织部、区委编办等部门将在各部门自查自评的基础上进行抽查。

区级党政机关、人大政协机关、群团部门及参公事业单位相关人员,区委编办机关全体人员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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