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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东“三化”模式助力城管执法体制改革
发布日期: 2018-09-11 09:09:24 字号:[ ] [打印内容] [关闭窗口]

为适应新型城镇化发展和人民群众日益突出的社会生活需要,进一步理顺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有效解决城市管理面临的突出矛盾和问题,消除城市管理工作中的短板,如东县以“三化”模式深入推进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着力改进城市管理工作,有效增进民生福祉,进一步提高城市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城区面貌焕然一新。

一是以权责清单为核心,厘清职能范畴,实现城管执法“法定化”。按照转变政府职能、规范权力运行的要求,全面调整现有执法职责,优化权力运行流程,编制、印发《如东县城市管理局行政权力事项清单》,做到权力事项“不漏、不错、不重”,并向社会公开职能职责、执法依据、处罚标准、运行流程、监督途径和问责机制。2018年,在集中行使市容环卫、规划、绿化、市政、环保、公安、工商等领域的全部或者部分行政处罚权的基础上,如东县又将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建筑工程管理局、县规划局)、县人民防空办公室行使的全部行政处罚权划入县城市管理局(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现行使行政处罚职能总计791项,行政许可职能9项,行政强制职能5项,行政征收职能2项,行政奖励职能5项,行政确认职能1项,其他职能6项。

二是以业务分工为边界,科学划分机构,实现城管执法“专业化”。如东县对承担城管综合执法职能的执法大队主要职能、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进行了新的设置,撤销原县城市管理执法大队,组建县城市建设管理综合执法大队。人民防空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的行政处罚权划转到县城管局后,对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能力及专业业务知识要求进一步提高,为更好行使职能,根据城管执法实际工作的需要,设置4个专业执法中队,包括市容环卫执法中队、规划执法中队、建设执法中队、交通执法中队,内容涵盖城市建筑垃圾管理、重大市容和环境卫生案件行政处罚,城乡规划、房地产方面有关行政处罚,招标投标、工程建设、园林绿化、建设安全方面相关行政处罚以及人民防空方面的行政处罚,部分侵占城市道路行为的行政处罚等。专业执法中队的设置,既能培养一支业务精通的专业队伍,又能在最快时间内适应城管执法体制改革工作的需要,各负其责,杜绝相互推伪。

三是以管理领域为坐标,下沉执法重心,实现城管执法“全面化”。根据城管执法体制改革要求,如东县着力推进城管执法重心下移,城市建设管理综合执法大队下设掘港街道中队、城中街道中队、苴镇街道中队。城市管理将真正实现不局限于县城区范围内的管理,随着队伍的逐步下沉,执法重心的不断下移,县域范围内将受到规范化城市管理与执法的全面辐射,共同营造整洁有序的市容环境。同时,着力推进网格化管理,充分发挥企事业单位、学校、社区等单位和热心居民作用,每一定区域安排1-2名网格管理员,在停车秩序管理、市容市貌等方面加强城管执法队伍的互动,引导社会组织和公民法人参与城市治理,形成多元共治、政社互动的城市管理模式。乡镇、街道、社区与县城的层层融合,为城市管理带来崭新的面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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