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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门四甲余东两镇改革行政管理体制
发布日期: 2019-01-04 13:48:36 字号:[ ] [打印内容] [关闭窗口]

根据南通市编委《关于市级中心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海门市对四甲镇、余东镇进行行政体制改革,设置“七局一办一中心”。

据介绍,2014年,正余镇被南通市委、市政府确定为南通市级中心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的六个镇之一,实行“区镇合一”管理体制,设置“七局两中心”。随后,悦来镇、常乐镇也进行了改革。

此次海门市对四甲镇、余东镇进行改革,内设党群工作局(挂“党政办公室”“政府法制办公室”牌子)、经济发展局(挂“环境保护办公室”牌子)、建设局、农村工作局、社会事业局(挂“食品安全办公室”牌子)、财政局、综合执法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与其合署办公)、政法和综治办公室、便民服务中心。镇人大、纪委予以保留。人武部和群团机构保留,职责与党群工作局整合归并。审计室与纪委合署办公。建立政协联络工作机制。

海门市级以上部门在四甲镇、余东镇设立公安、国土、市场监督管理、税务等派驻机构或办事窗口。

四甲镇、余东镇所属事业单位(农业服务中心、农村经济服务中心、企业服务中心、社会事业服务中心、建设服务中心)机构编制予以保留,不配备相关人员,不实际运转,职责与镇机关内设机构整合归并,人员统一使用、分类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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