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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安市委编办多措并举加强政务诚信建设
发布日期:2022-12-16 09:04:08 字号:[ ] [打印内容] [关闭窗口]

今年以来,海安市委编办坚持将依法行政、阳光行政和加强监督作为推进政务诚信建设的重要手段,不断完善工作体系,丰富监管内容,切实提升编办诚信行政水平,推动全市事业单位规范高效履职。

一、加强信息沟通,完善政务诚信工作体系

将事业单位法人诚信体系建设纳入编办重要议事日程,建立由主任负总责、副主任亲自抓、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科人员具体落实的工作机制。同时,畅通内外沟通协调机制,对外加强与市相关职能部门以及信用办的沟通衔接;对内将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情况定期通报给业务科室,为办理相关机构编制业务提供参考,确保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整体配套和协调推进。

二、信息公开共享,加强双随机一公开抽查

在海安市委编办网站开设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专栏,引导社会公众参与事业单位监督,并通过江苏机关赋码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网公示共享各类登记信息,公示率达100%。全面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按照10%的比例随机抽取44家单位进行实地核查。对于抽查中发现问题的事业单位,责令限期整改,并将抽查情况及时向举办单位通报,真正发挥“双随机一公开”的事中事后监管作用,促进事业单位规范履职、提效增速。

三、开展信用评价,强化事业单位信用约束

定期召开事业单位信用等级评价联席办会议,积极构建“多方协作、联合监管、共同把关”的工作格局。今年,海安市委编办联合信用管理、法院、公安、纪检、市场监管等相关职能部门对全市265家事业单位分类开展事业单位信用等级评价工作,并通过编办网站和信用平台向社会公示评价结果。同时,以评价结果为依据,在业务办理、监督检查等方面对事业单位实施差别化监管措施,切实促进事业单位依法登记、诚信自律,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四、提升服务效能,夯实登记管理工作基础

从方便事业单位人员办事角度出发,梳理编制各类登记事项服务指南手册,实行信用承诺制、容缺受理制、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和一次性告知制五项制度。事业单位法人的设立、变更、注销登记办理完结时间,由法定的30个工作日压缩为即时办,保证了事业单位信用体系建设基础数据的时效性、完整性和可靠性,提高了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信用服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