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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安市委编办“三个围绕”靶向发力 扎实提升事业单位服务管理质效
发布日期:2023-02-06 10:08:02 字号:[ ] [打印内容] [关闭窗口]

海安市委编办持续筑牢事业单位服务管理根基底盘,聚焦业务办理规范化、监督检查常态化、法人年报精细化,努力推动事业单位释放潜在活力,不断助推事业单位管理工作提能增效。

一、围绕业务办理规范化,盘活机构编制资源

海安市委编办按照“严控总量、统筹使用、有减有增、动态平衡、保障重点、服务发展”的总体要求,牢牢把控编制总量与发展需求之间的关系。一是严格审核部门单位进人用编计划,从源头上规范各单位使用编制,在扎紧编制总量“袋子”的同时,注重挖掘编制资源内在潜力,把有限的编制资源向民生领域、基层一线倾斜。二是全面梳理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办理环节,优化业务流程,精简报送材料,做到即报即审、实时办结,推动登记工作规范有序开展。三是建立健全股级职数使用中的配合衔接机制,将调整单位中层职务变动由事后报备变为前置审核+事后备案,切实解决一些单位未能严格按照机构编制部门批复进行职数配备的问题,有效维护了机构编制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二、围绕监督检查常态化,全力加强监管效能

海安市委编办充分发挥机构编制监督检查效能,持续严肃机构编制工作纪律。积极推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与机构编制核查工作有机结合,将纳入机构编制管理和依法核准登记的事业单位均作为监督检查对象,定期随机抽取事业单位,重点围绕事业单位职能履行情况、登记管理工作执行情况等方面,摸清被抽查单位履职运行情况以及存在的问题,并督促及时完成整改工作,切实强化监管的覆盖面和有效性。全力深化信用等级评价,对全市一般事业单位、公立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立中小学校开展信用等级评价工作,根据评价结果实施差别化监管,在促进事业单位公益职能履行的同时,也规范了事业单位日常行为,极大地提升了人民群众的满意度。

三、围绕法人年报精细化,持续提升服务水平

为切实推动事业单位年度报告公示工作提质增效,海安市委编办严格按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及时印发《关于做好2022年度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报送工作的通知》,对年报的工作目标、工作步骤和工作要求做出安排部署,依托《年报操作指南》,精心指导事业单位办事人员按照报送、审核、公示“三步走”的工作程序开展工作,切实保证报送工作规范有序。认真审查事业单位提交的年度报告书、法人证书正副本、资产负债表等资料,针对年报信息填写与实际不符、业务活动开展情况与职责不匹配等情况,及时指导事业单位重新规范填报,保证事业单位登记事项、资产变更情况、业务活动开展等内容的准确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