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启东市委编办用“三心”保障公共卫生机构高效规范运行
发布日期: 2020-05-08 16:26:19 字号:[ ] [打印内容] [关闭窗口]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市委编办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完善重大疫情防控体制机制、健全国家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工作的重要指示,迅速落实中央和省市委部署及工作要求,主动作为,积极行动,统筹谋划公共卫生领域各项机构编制业务,保障公共卫生机构高效规范运行。

一是“精心”谋篇布局,改革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贯彻预防为主的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围绕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体制建设,根据《关于印发<江苏省各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机构编制标准实施意见>的通知》(苏编办发〔2017〕26号)提出的“县(市、区)疾控中心原则上按第六次人口普查时常驻人口万分之1.19比例核定编制”要求,对标找差,通过内部挖潜,为疾控中心增加编制20名,其余缺口将在今后三年分批次逐步到位。

二是“专心”规划全局,重点围绕公共卫生领域开展调研。坚持以问题为导向,明确重点研究对象,主要分三类,第一类是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包括疾控中心、卫生监督所、急救中心、健康教育机构、妇幼保健机构等),第二类是医院(包括公立医院、民营医院),第三类是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包括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中心),同时梳理六方面重点调研内容,赴相关部门专题听取意见,为下阶段公共卫生体系补短板打下坚实基础。

三是“用心”服务大局,科学核定两大医疗集团人员总量。立足疫情防控防治工作,及时摸清医疗集团床位需求情况,以两大医疗集团为单位实行人员总量核定,总量参照省相关文件规定的标准,按照成员单位床位数的一定比例或常住人口数的相关匹配标准确定,包括成员单位的事业编制人员、集团备案人员和政府购买服务人员中的卫技人员。目前,已下达至医疗集团的总量为4920名,其中第一集团3060名,第二集团1860名,全力保障了公共卫生事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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