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启东市委编办规范公办幼儿园领导职数设置
发布日期:2023-02-03 10:43:55 字号:[ ] [打印内容] [关闭窗口]

科学合理配置幼儿园领导职数是促进学前教育教师队伍健康发展的重要手段。为进一步提升幼儿园管理效能,推动学前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启东市委编办认真学习政策、深入一线调研,并结合工作实际,从严从紧规范公办幼儿园领导职数。

一是精研政策,把牢工作方向。组织相关业务科室人员集中学习《江苏省学前教育条例》《江苏省公办幼儿园机构编制标准(试行)》和《关于进一步挖潜创新强化基础教育教职工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等学前教育和机构编制方面政策法规,了解加强学前教育机构编制管理的重要意义和工作要求,明确公办幼儿园领导职数核定应遵从精简高效原则,从有利于工作出发,实行一人多职和一人多岗,尽可能压缩管理人员。

二是深入调研,夯实工作基础。以年度重新核定各学段教职工编制为契机,结合“双随机、一公开”督查,对部分幼儿园办学规模、党组织和内设机构设置、集团化办学等情况进行调研,摸清学校详实情况,掌握准确、权威和科学的一手数据。在充分考虑其他学段教职工编制使用管理情况的基础上,结合全市幼儿园发展趋势、办学规模和教师需求,推动教育主管部门将教职工编制资源向学前教育阶段倾斜,确保近年来新建和回购的公办幼儿园有足够的编制满足教学需求。

三是确立标准,彰显工作成效。出台启东市公办幼儿园领导职数配备标准,规定公办幼儿园领导职数严格按照《江苏省公办幼儿园机构编制标准(试行)》,即:“6个班以下的配园长1名,6-9个班的可增配兼职副园长1名,10个班以上的可配专职副园长1名或兼职副园长2名”执行,教育主管部门根据学校实际确定各幼儿园领导职数后报编办备案。同时,进一步规范教职工编制使用申请制度,加强机构编制管理,杜绝夸大编制需求、虚报数据等现象,在年度教职工编制使用计划总量内合理调配学前教育阶段教职工招录数量,缓解新办幼儿园教师需求增长压力,发挥好编制使用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