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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安市委编办“三步走”全力助推建筑业高质量发展
发布日期:2023-12-08 11:33:28 字号:[ ] [打印内容] [关闭窗口]

近年来,海安市委编办围绕加快建筑业转型升级、建设全国一流、全省领先的建筑强市这一目标,坚持立足实际、主动作为、服务全局,盘活用好机构编制资源,全力推动市建筑业服务中心高效履职,为全市建筑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机构编制保障。

一是科学设置,建强建优机构。立足建筑业发展新形势新要求,以建筑业“微改革”为抓手,在充分调研、总结先进地区经验做法的基础上,坚持“瘦身”与“健身”相结合,按照“撤一建一”和机构数“只减不增”的原则,整合多方力量,组建市建筑业服务中心,并不断优化内设机构设置,致力于全方位、一体化打造服务功能全、服务效率高的建筑业服务综合性平台,持续推动建筑业“防风险、促转型”,努力实现建筑业平稳健康高质量发展。

二是精准定位,明确主要职责。坚持目标导向,突出抓手效应,在职能定位上,坚持优化协同高效原则,做到一类事项原则上由一个单位统筹,一件事情原则上由一个单位负责。针对市建筑业服务中心面向社会提供公益服务的功能定位,结合建筑企业在审批服务、金融政策扶持等方面的实际需要,在仔细研究相关政策文件的基础上,召开专题会议进行讨论分析,科学梳理、细化优化其主要职责,并及时与主管部门沟通交流,充分听取意见建议,确保既能凸显其事业单位公益属性又能切实服务好建筑业发展需求,真正做到“靶向准、界线清、内容细”。

三是合理配置,统筹编制保障。坚决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规定,把“党管机构编制、优化协同高效、机构编制刚性约束、机构编制瘦身与健身相结合”作为从严管理的首要遵循,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内设机构设置、职数配备标准等有关要求,满足实际履职需要。坚持“严控总量、统筹使用、有减有增、动态平衡、保证重点、服务发展”总体思路,在事业机构编制总量控制的前提下,以统筹调剂、内部挖潜为主要方式,盘好用活现有机构编制资源,适当增核市建筑业服务中心事业编制以及政府购买服务限额,用于做好建筑业服务工作,切实为建筑企业平稳健康发展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