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网站首页 > 事业单位登记管理

南通市崇川区持续激发科研类事业单位创新活力 助推地区产业高质量发展
发布日期:2024-06-24 15:12:34 字号:[ ] [打印内容] [关闭窗口]

近年来,南通市崇川区委编办不断加强科研类事业单位的机构建设和运行管理,在推动高研院校合作、储备科技人才力量、促进科技成果转换等方面积极探索,持续激发全区人才和团队的创新创造活力,有效促进主城区高新技术产业链融合发展。

一是完善配套政策,把牢设立入口。对于新设立的科研类事业单位,进行必要性、可行性、公益性、可持续性以及对经济社会发展预期贡献等充分论证,由科技局、举办单位负责审核,力求在源头上把好入口关。在事业单位设立登记时,将《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事业单位信用承诺书》等同步告知举办单位和拟设立登记的事业单位,明确举办单位和事业单位所承担的法律责任,将责任意识贯穿事业单位运行发展全过程。

二是聚焦重点领域,助力产业升级。目前我区科研类事业单位的研究方向,主要围绕地方优势产业和经济发展现状,聚焦集成电路、生物医药、半导体、智能制造等重点领域,以项目为纽带,广泛开展平台共建、产业技术联盟等合作模式,聚力转化高校的科学技术成果,打造高端产业名片,近年来,先后获得授权发明专利110多件,承担江苏省重点研发计划等省级以上科研项目9个,有效提升了本地区企业科技创新能力。

三是提高保障力度,确保高效运行。举办单位根据双方签订的合作协议,针对科研类事业单位在运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在政策优惠、经济扶持、人员安全等方面做好服务保障工作。科研类事业单位在单位性质、运营模式、研究方向上有很多相似之处,近年来,区委编办通过邀请科研类事业单位参加机构编制系统素质能力培训班的方式,创造交流机会,为科研院校合作发展牵线搭桥。

四是定期评估考核,规范退出流程。结合事业单位法人年报等工作,区委编办联合举办单位、区科技局、人社局、审计局、财政局、国资办等部门进行人员、资金、项目的年度审查,经单位自查、现场检查、社会调查等环节评定年检结果,不合格的下一年度将不再给予科研项目申报、财政资金核拨、奖助扶持等政策支持。区委编办联合区科技局等相关部门对区级设立运行满3年的科研类事业单位进行综合评估(3年为一个评估周期,期满需重新评估),对事业单位前期约定的工作任务完成进度、完成质量等情况进行审查,周期评估结果不合格的,由举办单位提出解散,取消科研类事业单位资格,退出事业单位法人序列,并要求限期完成注销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