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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门区委编办“三突破”推进事业单位法人注销登记工作
发布日期:2024-08-23 17:58:42 字号:[ ] [打印内容] [关闭窗口]

为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管理,巩固事业单位改革成果,海门区委编办在掌握底数、分类施策、完善机制等方面积极寻求突破,着力推进应注销未注销事业单位法人清理工作,解决事业单位注销过程中的难点、痛点、堵点问题。

一是建立应注销未注销事业单位台账,着力在推动问题解决上求突破。海门区委编办高度重视事业单位法人注销登记工作,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部署,梳理掌握全区事业单位应注销未注销情况,动态更新,确保底数清、数字准、情况明。积极为举办单位和事业单位提供全流程咨询服务,通过线上答疑、实地调研等形式,了解实际情况,确保应注销单位及时办理注销登记。同时,按照简易程序的适用范围,缩短办理时限,加快办理进程,不断在推动注销问题上求突破。

二是结合实际情况分类施策,着力在提供高效服务上求突破。海门区委编办坚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按照“一户一策”的原则制定注销工作方案,编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基础知识问答》《一图读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服务指南》《事业单位注销登记填写说明及网上报送指南》等发布在工作群中,统一编制拟注销登记公告、负责清理债权债务的文件或清理债务完结的证明、清算报告通用模板。协同举办单位共同做好下属单位的注销工作。对适用简易注销登记的单位,指导其提供相应材料及时办理注销;不能实施简易注销的,要求举办单位查找相关资料,明确责任人员负责具体承办注销工作;确实因债权债务未清,暂不具备注销条件的,由举办主体申请,作冻结处理,待具备条件时再办理注销手续。

三是加强协同联动,着力在建立长效机制上求突破。建立内部协作机制,注重加强与事业单位改革、日常管理、监督检查等业务工作的衔接,及时收集相关业务科室关于撤销事业单位的文件,比对实名制系统中的事业单位名录,掌握应注销单位名单。进一步健全与财政、人社等部门的约束机制,将应注销未注销情况作为年度绩效考评重要依据,对未及时办理事业单位法人注销登记的单位,暂缓受理其举办单位机构编制事项,强化机构编制刚性约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