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启东市委编办:“123工作法”提升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效能
发布日期:2024-04-29 09:31:48 字号:[ ] [打印内容] [关闭窗口]

为提升事业单位监管服务精细化水平,启东市委编办构建“123工作法”,通过完善服务流程机制、激活动态监管手段、构建全程跟踪闭环,推动事业单位规范高效运行。

“一”指一次办好——完善服务流程机制。编好一张“流程图”,细化登记事项办理全流程手续,以流程图形式,将办事事项分为法人设立、变更、补领、注销等6大类,并根据不同审批业务细化为34小项,逐项明确办理流程、办理时限、提交材料及注意事项等,为事业单位登记工作提供直观、清晰、可视化的规范性文本;制定一份“标准册”,编印《启东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标准化工作手册》,通过明确政策法规、厘清工作制度、细化服务指南,对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的基本程序、申报材料、填写准则等事项进行详细说明,确保事项“零遗漏”;织密一块“服务网”,坚持咨询始终在线、人员始终在岗、业务办理始终不断,提供“点对点”服务,对网上操作困难的单位,主动提供QQ远程协助,提高服务效率,传递服务温度。

“二”指双线联动——激活动态监管手段。“线上”抓规范,充分运用大数据优势,定期将“江苏省机关赋码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系统”与“南通市机构编制组织人事财政综合信息管理系统”进行数据比对,将苗头性、倾向性、潜在性问题纳入监测台账,及时督促部门整改,实现信息化动态监管;“线下”强监管,加大“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力度,抽查频次提高至每年2次,全年抽查比例提高至事业单位法人总数的10%,针对事业单位遵守《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情况、事业单位履职、民众满意度调查等方面进行全面监督检查,建立“以监管促履职、以监管促提升”的线下监管体系。

“三”指三个关口——构建全程跟踪闭环。事前关口前移,遵守受理人初审、审核人复审、负责人终审“三审制度”,从严把控申报信息的准确性,确保相关登记资料符合法律法规和机构职能编制规定文件的规定。事中流程控制,严格审查事业单位法人设立、变更登记申请材料,齐全有效、符合规定的,依规办理;申报材料存在个别形式欠缺、不影响后续审查和判断的,实行“容缺办理”;申报材料造假的,不予办理,并严肃追责问责。事后末梢感知,建立“信用+”监管模式,科学设置“1+6”评价体系(一套信用等级评价指标,信用承诺、评价工作、结果公示、年报清单、信用修复、联合奖惩六项制度),联合纪委监委、发改委、财政等14家联席部门逐条逐项进行针对性评价,并将信用等级与编制管理、年度考核、政策扶持等链接,探索评价结果差异化奖惩机制,形成监管闭环,促进效能发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