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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门区委编办“三环紧扣”推进事业单位法人异常名录清理
发布日期:2024-08-29 10:04:35 字号:[ ] [打印内容] [关闭窗口]

近年来,为加强事业单位法人登记事中事后监管,强化事业单位法人信用约束,海门区委编办出实招、下实功、求实效,扎实推进事业单位法人异常名录管理工作。

一是发挥“互联网+”优势,构筑“数据环”。以江苏机关赋码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网和机构编制实名制系统的数据及机构沿革文件为基础,进行全覆盖调查摸底,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法人异常名录管理办法(试行)》列举的16项异常情形,梳理编制《事业单位法人异常名录台账》,真正做到“底数清”。同时结合异常事业单位不同情况,做到分类施策,建立应设立未设立、应变更未变更、应注销未注销三本台账,进一步摸清现状、把准问题、深入分析,并实施分类指导,提高工作效率。

二是完善工作流程,锚定“精准环”。推行“限时办结制”,严格遵循“依法依规登记、优化工作流程、提升工作效率”原则,通过微信、QQ工作群,做好登记事项办理的指导服务工作,变“坐等办理”为“主动服务”,不断增强事业单位登记事项办理的积极性和满意度。同时,建立长效跟踪督办机制,坚持跟踪清理规范工作进展情况,每月梳理未办结单位,实行办理清单销号管理。对因客观原因,短时间内无法办理的,举办单位做情况说明,并明确解决措施和办结时限;对多次催办未果的,由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下发催办函,告知事业单位有关登记事项办理的时限规定以及不按规定履行登记程序将产生的后果,有效推动清理规范工作的开展。

三是注重协同联动,夯实“合力环”。加强内部科室联动,第一时间掌握事业单位设立、整合或撤销文件,精准把控信息源头;将登记事项办理情况作为机构编制事项办理的前置环节,针对相关事业单位未按规定申请办理登记事项的,暂缓受理事业单位及其举办单位机构编制事项,并做好记录留档,切实维护登记管理工作的规范性和严肃性。持续推动事业单位年度报告、信用等级评价、“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等工作,会同财政、人社、审计等部门,探索多部门联动清理机制,实现全面清理规范。充分发挥绩效考核“指挥棒”作用,加大机构编制执行考核力度,加强履职日常监管,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努力实现事业单位监管互通联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