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首页 >创新管理 >事业单位登记管理
通州区委编办强化事业单位监管 助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发布日期: 2021-05-24 10:52:05 字号:[ ] [打印内容] [关闭窗口]

近年来,通州区委编办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文件精神,围绕工作要求,结合部门岗位职责,发挥登记机关的服务监督作用积极构建信用评价和信用监管体系,有力推进通州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一是明确目标任务,细化工作举措。为贯彻落实《江苏省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事业单位监管与服务的意见》文件精神和《江苏省事业单位信用等级评价办法(试行)》《南通市事业单位信用等级评价办法(试行)》有关要求,通州区委编办结合《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等规定,会同10个部门研究制定了《南通市通州区事业单位信用等级评价办法(试行)》,明确任务目标和时间节点,形成具体实施方案,确保事业单位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有序推进。为统筹协调,成立事业单位信用等级评价工作联席办公室区委编办认真履行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职责,全面归集、系统处理事业单位信用信息,建立事业单位信用信息数据库和信用档案并将事业单位信用信息纳入全区公共信用信息系统

二是发挥监管合力强化结果运用。通州区委编办遵循公开公平、分级分类、动态管理原则,每年度选取300家左右全区提供社会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采取部门联动、协同监管、联合惩戒工作机制,开展常态化事业单位信用等级评价工。在监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权限对事业单位履职能力、公益目标遵守、公益任务完成等方面情况测评打分的基础上评价结果及时通知各事业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时推送各级公共信用信息平台面向社会进行公示,根据守信激励、失信惩戒原则,对不同信用等级的事业单位实施分类监管和联动惩戒。

三是强化规范管理,提升服务质效通过创新监管理念、完善监管制度、优化监管方式,通州区委编办扎实推进事业单位信用体系建设。常态化开展事业单位信用等级评价工作,建立健全事业单位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机制,完善不同领域、不同行业的信用等级评价的指标体系,推进事业单位信用信息及时公示、统一归集、同步推送、协同应用,强化与信用主管部门及相关行业部门开展联合惩戒,促进事业单位诚信自律、依法规范开展业务活动。严格规范事业单位法人登记事宜,实现精细管理,定期更新维护事业单位网上登记管理数据库,确保登记内容全面、真实、合法、有效,夯实事业单位信用体系建设数据基础。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要求加强加强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事中事后监管,对不按照规定报送、公示年度报告违反登记管理规定的事业单位,建立异常名录台账,同时公示事业单位的设立、变更、注销登记情况等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方便群众查询

友情链接
CopyRight ? 2014-2020 南通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版权所有 苏ICP备11026839号-1

地址:南通市世纪大道6号 邮编:226018 联系方式:(0513)85099708 网站统计: GoStats provides a web tracker that is suitable for your websit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