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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东编办“三项举措”推进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提质增效
发布日期:2023-03-15 09:40:39 字号:[ ] [打印内容] [关闭窗口]

为提升事业单位公益服务水平,保障事业单位合法权益,如东县委编办持续推进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提质增效,健全制度机制、优化服务水平、强化监督举措,全面提升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服务水平。

一、细化管理标准。一是健全三项制度。研究制定《如东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实施方案》(东编办〔2020〕11号),建立《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三项制度”并遵照执行,促进事业单位法人监管公正文明、公开透明、合法规范;二是明确材料标准。严格按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要求,分别制作事业单位法人设立、变更、注销登记教程、附件模版、填报样本,明确登记材料制作规范,对事业单位提交的材料严格把关,确保登记台账标准化规范化;三是规范档案管理。建立《行政执法档案管理制度》,明确档案管理职责及档案归档、保管、使用等相关规范,“登记档案”实行一户一档,盒内材料按照报送时间整合装订并标记编号;“执法档案”按照开展年份整理归档,全面收集实施方案、部署通知、单位回执、自查报告、现场图片、整改报告等,确保执法全程留痕。

二、优化服务水平。一是登记机关主动联系、靠前服务。登记管理人员及时收集事业单位涉改发文、登记事项调整发文、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等,梳理形成登记待办事项,掌握工作进度;公开QQ群、电话、传真、邮箱等多种联系方式,为事业单位提供预先咨询服务,提升工作效率。二是事业单位登记“不见面”。依托江苏机关赋码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系统,实现事业单位登记事项网上申请、网上受理、网上审批,网上审核通过后,事业单位可将登记材料邮寄至编办复核,登记管理机关复核通过后,于3个工作日内将新法人证书一次性邮寄给事业单位,事业单位无须再上门领取办理结果,实现事业单位法人登记“零跑动”、“一次办”。三是登记要件“容缺办理”。办理过程中,对能够通过部门间信息共享的,不再要求事业单位法人提供相关材料;审核阶段重要材料缺失的,实行一次性告知、容缺受理办结,事业单位可后续补报缺失材料。

三、强化监管手段。一是依法规范,开展事业单位法人年报。依托江苏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系统,于每年1-3月开展全县事业单位法人年报工作。要求事业单位填报登记事项、资产损益情况、业务活动开展情况、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证明文件及有效期、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接受捐赠资助等,对事业单位运行情况全面监管。二是深入走访,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每年随机抽取不少于3%的事业单位开展实地检查,除了解事业单位登记要素、机构编制、业务活动等基本情况外,对抽查单位法人、工作人员开展座谈,听取其对事业单位定位、存在问题、发展方向等意见建议,作为机构编制优化参考。三是联合监管,开展信用等级评价。建立一般事业单位通用评价指标及公立医院、公立中小学专项评价指标,经事业单位自评、举办单位评分、监管单位打分、初评结果反馈后,将信用等级通过信用如东网、微信公众号等媒体网站予以公示,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发挥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导向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