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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安市完成2017年度事业单位信用等级评价工作
发布日期: 2018-11-26 15:10:39 字号:[ ] [打印内容] [关闭窗口]

海安市编办严格落实上级部署要求,经过精心组织、严格要求,截止2018年10月31日,全面完成2017年度事业单位信用等级评价工作。

一、强化领导,有效组织。认真学习贯彻上级政策精神,掌握信用等级评价内容及其标准,制定并出台《关于做好2017年度事业单位年度报告公示和信用等级评价工作的通知》,明确时间节点,简化工作流程。将信用等级评价工作大致分为事业单位自评、举办单位和监管单位评价、评价结果公示公开及结果应用三个部分。

二、部门协同,共同监管。依托事业单位监管与服务平台,组织召开信用等级评价工作培训会,共同对参评事业单位进行打分、监管。事业单位信用等级评价指标在去年的基础上进行优化和完善,确保评价指标更具有操作性、准确性和合理性。举办和监管部门根据打分指标进行严格把关,并将扣分依据在系统进行上传,做到扣分有依据、监管公开公平。

三、公示结果,强化监督。按照事业单位信用等级划分标准,经过自查自评、初评定级、反馈征询、终评公示等程序,确定参评事业单位信用评价等级。对参评的202家事业单位评价结果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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