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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门区委编办推动事业单位法人异常名录持续“清零”出实招 下实功 促实效
发布日期:2021-09-15 08:27:37 字号:[ ] [打印内容] [关闭窗口]

为规范事业单位法人异常名录管理,强化事业单位法人信用约束,扩大社会监督,充分发挥异常名录的信用约束和惩戒作用,海门区委编办出实招、下实功、促实效,扎实推进事业单位法人异常名录管理工作。

一是调查摸底“全覆盖”,因地制宜“出实招”。对照《南通市事业单位异常名录管理办法(试行)》的相关条款,依托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系统,在区域内进行全覆盖调查摸底,根据梳理情况编制异常名录清单,实行清单式销号管理;结合异常事业单位不同情况,综合考虑历史遗留问题,注重与举办单位的沟通对接,把准异常问题症结,加大分析研究的力度,对异常情形进行精准描述和定性,并实行分类处理、分批清理、分步推进。

二是创新举措“重协调”,综合施策“下实功”。海门区委编办积极探索多部门合作的方式,加强综合施策、部门联动,通过“问诊”排查“隐患”,提高事业单位异常名录管理工作的针对性和精准度,寻求解决问题的最佳途径。对调研评估易处理的问题先行推进,落实专人“手把手”辅导,定时催办、压实责任;对新撤销事业单位,在统筹做好历史遗留事业单位注销清理工作的同时,加大监督力度,通过“三个一”,即“一张待注销单位名录、一份函告书、一个流程清单”的方式,第一时间通知举办单位开展注销工作,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避免产生新的“历史遗留问题”,切实做到“减少存量、控制增量”。

三是规范流程“优服务”,完善机制“促实效”。遵循“依法依规登记、优化工作流程、创新改进服务、持续提升效率”的原则,进一步优化办理流程、压缩办理时限、提高即时办结率,不断增强事业单位登记事项办理的积极性和满意度;健全长效管理机制,畅通组织人事、社保、财政等部门间信息数据对接校核渠道,努力实现互联互通共享;会同组织部、司法局,探索联动清理机制,在确保事实清楚、定性准确、程序合法的基础上,实现全面清理规范;定期组织各单位人事干部、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的培训,结合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及时推进事业单位异常名录管理工作,提高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法治意识。今年有7家完成注销登记,1家完成证书换领,12家完成信息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