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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门区委编办聚焦“三个维度”助力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
发布日期:2021-09-16 09:25:28 字号:[ ] [打印内容] [关闭窗口]

教育事业发展事关民生,是人民群众最为关心的民生事业之一。近期,海门区委编办针对教体系统暑期教师流动、法定代表人调整等实际情况,从提升服务水平、统筹编制资源、加强监督管理三个方面入手,认真扎实地开展好各项工作。

聚焦审批“加速度”,延伸服务触角。树立服务为先的意识,提前介入,切实提升办事效率。一是主动服务,实行“一次性告知”。在收到教育系统各单位负责人任职文件后,区委编办靠前服务,主动对接区教体局,将涉及学校法定代表人变更的单位名单、网上申报流程及需提交的材料,通过QQ群进行“一次性”告知,督促各单位及时办理法人变更,确保教育系统变更工作有序开展。二是加强指导,实行“一次性办结”。结合工作实际,指派专人负责指导设立登记和变更登记业务,明确登记流程和准入标准,为快速办理登记手续提供有力保证。在严格受理、审核的基础上,8月份共一次性办理了教育系统设立登记3家,变更登记16家,确保了教育系统各事业单位业务工作有序衔接、正常运转。三是联动办理,实行“一站式办理”。实行法人变更与编制调整联动办理,对涉及编制与法定代表人同步调整的,要求法定代表人变更在编制调整后进行办理,通过联动,强化了机构编制管理,避免了因法定代表人变更不到位引起的管理“漏洞”。

聚焦群众“满意度”,优化编制使用。会同区教体局认真调研、共同谋划,在严控总量的前提下,科学合理安排选调用编计划,确保暑期教师流动合理化、最优化。一是优先保障新建扩规学校。对城区新建、扩规学校,按照上级规定的师生比,并统筹考虑学校因结构性缺编、老龄化、生育病假等因素,以一定比例上浮编制,在此基础上实行空编原则,对于缺编学校给予优先考虑,充分保障新建、扩规学校运转。二是支持乡村学校教育发展。针对乡村学校教师年龄老化、学科结构不合理等问题,鼓励城区优秀教师、骨干教师向基层学校流动,对选调用编计划给予倾斜。同时,优先采取区镇学校相互调剂的方式,支持保障乡村学校教育的用编需求,通过多项措施,实现城区和乡村学校双向流动,保障城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三是着力提升师资队伍建设。通过教师公开招聘、名优骨干教师和特殊人才引进等方式,明确各学科教师用编计划,大力引进中小教师和幼师人才,着力打造一支高素质、复合型的教师队伍,统筹保障基础教育和素质教育全面发展。

聚焦监督“精准度”,健全机制保障。严守机构编制纪律,从严落实日常监管手段,不断强化机构编制管理刚性约束。一是建立流动人员备案通报机制。强化教育系统编制管理,出台机构编制业务审批和业务流程,在教师公开招聘、流动调配等环节加强流程规范,理顺用编申报、核准、审定、发布等流程步骤,明确教师人员流动实行审批上会制和备案通报制,明确区直其他部门原则上不得在教育教学期间借调教师,确因工作需要办理调动手续的,建议限于秋季开学前完成,原则上一年一次,确保人员有序、畅通流动。二是建立联合监督检查机制。秋季开学后,会同人社、财政、教育等部门联合开展全区教育系统机构编制实名制核查,对在岗教师、产休假情况、学生总数、教学安全等情况进行现场核实,严禁挤占、挪用和截留中小学教职工编制,严禁其他非教学单位长期借用中小学教师,坚决杜绝不任课“吃空饷”等现象,确保每一名教师编制用在实处。三是建立问题防控预警机制。认真研读相关政策法规,以日常及专项核查为契机,深入排查抽调借用教职工、非教学人员使用等违规问题,全面分析原因,制定整改措施,确保编制使用严格遵守有关机构编制条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