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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安市委编办坚持“三衔接”做好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
发布日期: 2020-06-05 16:58:01 字号:[ ] [打印内容] [关闭窗口]

为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强化事业单位公益属性,海安市委编办坚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与机构编制管理、信用等级评价、优化办事流程的“三衔接”,切实做好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

一是坚持与机构编制管理相衔接,服务改革大局。海安市坚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与机构编制管理协同配合,及时巩固改革成果,对机构改革后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开展“回头看”,全面掌握事业单位撤并整合、职责调整、人员分流等情况,建立涉改单位登记任务清单,逐一核查登记事项,做到该注销的及时注销、该登记的及时登记、该变更的及时变更,确保涉改单位登记事项全部办结,做好机构改革服务保障和有效衔接。

二是坚持与信用等级评价相衔接,强化公益属性。为进一步提高事业单位社会信用,强化其公益属性,规范其市场活动,海安市依托事业单位信用等级评价系统,从事业单位的业务活动和公益服务行为、登记管理机关对事业单位监管、相关管理部门对事业单位监管、其他信用状况等方面,对事业单位开展信用等级评价工作,通过事业单位自查自评,举办单位严格把关,监管部门落实监督责任,实现监管事项“全覆盖”。

三是坚持与优化办事流程相衔接,提升服务水平。海安市根据疫情防控期间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要求,建立事业单位“不见面”工作制度,安排专门人员全过程、全天候实行远程指导服务,采取“网站+电话+工作群+远程协助”模式,做到登记事项一次性告知、一次性办结,努力构建优化服务管理的新模式。同时对需要领取新证的单位,采取投放信箱、快递等无接触配送方式进行送达,确保无接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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