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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门区委编办构建“信用+”新机制 实现事业单位监管水平新提升
发布日期:2024-05-30 18:41:36 字号:[ ] [打印内容] [关闭窗口]

为深入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完善全方位、宽领域、多层次社会信用体系,近年来,海门区委编办认真落实上级要求,充分发挥事业单位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机制效能,积极构建“信用+”新机制,实现事业单位监管水平新提升。

一是“三套指标”定等级,实现差异化评价标准。2017年起,根据上级统一部署安排,海门区启动了信用等级评价工作,通过3年实践探索,基本上掌握了事业单位信用评价工作的要点。在此基础上,于2021年在城区两家公立医院试点开展信用等级评价工作,2022年进一步扩展评价对象范围,将5家乡镇中心卫生院一并纳入公立医院信用等级评价,同年10月部署开展海门区公立中小学校信用等级评价工作,2023年,海门区委编办以172家事业单位、7家公立医院为试点、74家公立中小学,初步建立“3+3+3”信用等级评价体系,即针对一般事业单位、公立中小学校、公立医院,设置不同的信用等级评价指标,助力评价模式综合化、差异化、科学化,评估结果更权威。

二是“三个平台”作支撑,创新结果公示制度。依托南通市信用评价管理平台,不断完善事业单位信用等级评价模块,实现事业单位信用等级评价全程网上办理,信用监管信息数据可比对、过程可追溯、问题可监测,突出“互联网+事业单位监管服务”新优势。依托海门机构编制网本地等级评定公示平台,让群众能够整体了解评价对象的信用情况,督促参评单位进行针对性改进。同时,对虚报瞒报情形严加查处,一经发现,对相应指标进行扣分,进一步推动事业单位高效履职。依托南通公共信用信息市县一体化平台,按平台中设置的类别公示联合奖惩典型案例守信激励名单和社会法人守信激励对象名单,强化信用评价联合奖惩制度,实现信用数据共享,进一步扩大公示机制影响力。

三是“三字口诀”促落实,实现长效化评价保障。念好“联”字诀,建立部门联动协同工作机制,自评部门、举办单位、监管单位、联席会议等各司其职并畅通信息渠道,规范评价程序,做好信息归集。念好“督”字诀,针对信用等级评价工作中发现的各单位内部问题以及信用等级工作整体不足,将单位内部问题反馈至主管部门,督促各试点单位整改提升,汇总并分析信用等级工作整体不足产生的原因,持续改进优化工作机制,实现长效运行。念好“合”字诀,将信用等级评价结果与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机构编制执行情况和使用效益评估等工作有效结合,并作为部门年终综合考评的依据,进一步提高监管质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