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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东县委编办推进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 实现事业单位登记“一次办结”
发布日期:2021-08-16 11:37:56 字号:[ ] [打印内容] [关闭窗口]

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持续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如东县委编办坚持问题导向、高效便民、协同推进、共享共治的原则,立足事业单位登记工作实际,通过建立“告知+承诺+公开”等机制,力促事业单位登记“一次办结”。

优化流程,实现“告知承诺”再瘦身。一是以数据的“通”实现材料的“减”。坚持“材料能减则减”和“最多跑一次”原则,对能够通过政府部门信息共享和编办可以核实情况的,不再要求事业单位法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加盖公章。二是以承诺的“真”实现材料的“简”。审核阶段重要材料缺失的,采取“告知+承诺+公开”办法,只需经申请人书面承诺申办材料真实性有效性,按承诺时限补齐的前提下,予以先行受理,实现“一次办结”。

加强指导,实现“办结时限”再压缩。一是梳理优化申报材料、办理流程等全事项服务指南,编制图文教程,梳理线上申请步骤、线下提交材料、证明材料模版、填写格式范本、联络邮寄渠道供各事业单位参考。二是明确专人在工作群“线上指导”操作、解答咨询,明确专人“线下”接听事业单位来电咨询,实现“线上+线下”第一时间答疑解惑、提供业务指导。三是大力推行”不见面审批服务”。面对当前疫情防控常态化新形势,依托我办微信公众号平台,将日常登记4项重点业务办理窗口链接集结,推广“快递送”服务,让办事人员“少跑快办”,真正实现一条龙服务。

强化监管,实现“事中事后”全覆盖。一是严格遵守政务公开,通过微信公众号、工作群等渠道,定期公示事业单位登记情况,接受社会监督。二是加强监督检查,定期实施“双随机、一公开”抽查,通过发函纪委、组织、人社、财政、市监、公安等部门,加强联动协调,全方位了解事业单位运行过程中是否存在的问题,形成监管合力。三是强化评价结果综合运用,优化调整事业单位信用等级评价指标考核权重,对社会评价不高、工作职能弱化的事业单位,严格控制增编、进人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