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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门区委编办圆满完成事业单位法人年报公示工作
发布日期:2024-03-27 16:04:44 字号:[ ] [打印内容] [关闭窗口]

今年来,海门区委编办通过明确工作流程,紧扣问题清单、做好沟通解答,高质量完成全区事业单位法人年报公示工作。

明确填写流程,规范年报公示工作。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南通市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示实施暂行办法》精神,开展2023年度事业单位法人年报公示工作,明确事业单位法人年报工作的报送时间、公示内容、报送方式和程序等,并制作流程图,对事业单位法人年报工作的填写情况、网上报送操作步骤以及相关注意事项进行细致说明,提高年报公示的一次性“通过率”。

紧扣问题清单,及时反馈提高效率。梳理填报过程中可能出现的易错点,形成问题清单,在后续指导和年报审核过程中,动态更新问题清单。比如,针对较多单位未填写“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这一问题,海门区委编办依托江苏省机关赋码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系统,全面掌握全区事业单位相关执行情况,提醒有关单位务必填写准确。同时,动态查看各事业单位法人年报公示完成情况,关注“从未提交、准备提交、年报退回、待公示”栏目,紧盯关键时间点,实时跟进填报工作,及时督促整改落实。

注重沟通解答,提升登记管理水平。严格落实“先沟通后办理,先沟通后回复”要求,做好与填报人在提交前、提交中和提交后的“三个沟通”。通过电话、沟通联络群、线下指导等形式,切实发挥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构的服务职能。在法人年报出现问题时,提前与填报人取得联系询问情况,并根据错误情况提供相关指导,在退回意见中标明错误事项、错误原因、相关依据、修改建议等,确保填报人“零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