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启东市委编办严把“四关”推行全链条、无缝式事业单位印章管理
发布日期:2022-06-22 09:13:43 字号:[ ] [打印内容] [关闭窗口]

为加强事业单位日常管理,保障事业单位法人合法权益,启东市委编办进一步完善制度、规范程序,做好事业单位全链条、无缝式印章管理工作,形成事业单位精细化管理全闭环。

一是严把“入口关”,规范印章刻制程序。主动与公安部门对接,制定事业单位印章刻制联合监管常态化制度。对因设立登记、单位名称变更登记等涉及需刻制新章的事业单位,明确其向公安部门提交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举办单位出具的介绍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等佐证材料后,由定点机构刻制印章。印章刻制完成后,事业单位将新印章印迹报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部门备案。

二是严把“监督关”,细化印章使用管理。建立事业单位印章使用管理相关制度,要求事业单位安排专人负责本单位印章管理使用,建立印章使用登记台帐,详细记录时间、原因、使用人、审核人等信息,通过QQ工作群、微信公众号向事业单位告知。将印章使用管理纳入“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并作为事业单位年度综合评分指标项,进一步强化印章使用备案源头监管力度,为印章管理工作提供了有效抓手。

三是严把“退出关”,完善印章收缴制度。印发《事业单位法人登记操作指南》,明确印章收缴要求,指导事业单位做好印章收缴前准备工作。在单位名称变更登记或注销登记办结的同时,收缴相关的单位名章与专用章,出具《印章收缴登记表》,并及时更新印章收缴管理台账,确保公章收缴有据可循。对因涉及改革、业务未办结等仍需持有原印章的,由举办单位出具延期收缴的情况说明,详细告知登记管理机关延期理由及印章送交时间,确保印章使用的无缝监管。

四是严把“复用关”,做好封存印章管理。对收缴的印章实行专人负责,编号管理,专柜放置,详细填写收缴原因、收缴时间及上缴人、收缴人,加强对封存印章的管理。事业单位如特殊情况须借用已封存印章的,填写《使用封存印章申请表》,注明使用理由,经举办单位认可,登记管理机关许可后,在纪委监委、公安等部门相关人员现场监督下使用公章,使用完毕后立即重新封存,防止违法违规行为发生。同时,每年定期集中销毁留存满五年的印章,实现印章管理的科学性、合理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