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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东县委编办“3+”模式 构建事业单位信用监管新机制
发布日期:2024-06-11 17:36:21 字号:[ ] [打印内容] [关闭窗口]

事业单位信用体系建设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其目的在于促进监管模式从传统的行政手段向基于信用的约束转变。如东县委编办以信用等级评价为抓手,逐步落实信息共享、信用公示、分级监管等举措,着力构建信用监管的制度机制环境,加强事业单位规范运作,提高事业单位的服务透明度和公信力。

一、“部门协调+科室联动”,齐抓共管规范事业单位运行。一是构建监管部门信息共享机制。联合组织、人社、信用、财政、税务、市监等10多家部门,成立事业单位信用等级评价工作联席办公室(以下简称联席办),联席办成员单位除按照职责权限参与事业单位信用等级评价外,实时共享事业单位的信用信息,如双法人登记情况、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遵纪守法情况等。二是构建举办单位业务协同机制。结合年度报告、“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信用等级评价等工作,明确举办单位督促落实、审核把关、联合监管等职责;结合机构编制执行情况和使用效益评估,统筹设置3项指标,将所属事业单位运行情况纳入评估,提升举办单位主管意识,推动形成齐抓共管、协调联动的工作局面。三是构建科室联动融合管理机制。建立编办科室间信息流转机制,凡涉及事业单位调整发文,以及申请中层任职的,由事业科流转至登记管理科;登记管理科在信用监管活动中发现事业单位承担职能弱化、偏离或重叠,不实际运行等情况的,整理形成问题清单,发事业科参考;登记管理科会同督查科,试点推行行业领域专项评估与“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有机结合,从优化机构编制设置、规范法人运行的层面推进评查联动。

二、“分类评价+信用修复”,直观展现事业单位信用情况。一是评价流程规范化。规范“自查自评、分类评分、反馈征询、初定等级、结果公示”的信用等级评价步骤。事业单位自查自评完成后,由举办单位对所属事业单位信用指标进行全面评分,对于扣分项目提供证明材料;会同10多家监管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分别对事业单位相关信用指标量化评分;登记管理机关对照扣分证明材料严格把关,确认无误后初定等级,经反馈征询后,相关结果在信用如东网予以公示。二是评价指标专业化。建立一般事业单位、公立医院、公立中小学三类信用评价指标,其中一般事业侧重对登记、财务、运行等情况进行全面监管;公立医院指标中引入医疗事故控制、抗菌药物使用强度、大型设备检查阳性率、专家出诊率等指标,实现医疗成效可视化;公立中小学校指标中结合基础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等有关要求,引入“双减”落实、专职心理健康教师配备、家长满意度评价等指标,实现信用监管指标科学量化。三是信用修复制度化。信用等级评价扣分的,经事业单位申请,监管部门认为事业单位已经整改到位的,可以报编办进行信用修复;对于信用监管过程中发现存在问题,超出事业单位能力范畴的,如职责不清、人员借出、经费不足等,建立问题协商机制,会同相关部门及举办单位商讨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将问题清单转化为服务清单,以服务促提升。

三、“清理整顿+实时公示”,构建数字台账实施动态管理。一是以登记信息公示加强社会监督。2023年度办理设立登记8家、变更登记108家、年度报告454家、信用评价452家、双随机抽查15家,相关信息通过省机关赋码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网站、信用如东网、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对外公示,畅通监督举报渠道,及时回应外界关注,构建多维度监管体系。二是以信用情况“三色预警”实现分级监管。将信用等级评级为D的单位标记为红色,列入重点信用监管范围,情节严重的列入异常名录;将评级为B、C级的单位标记为黄色,提高抽查比例和频次;将评级为A级以上,表现突出的单位标记为“绿色”,降低抽查比例和频次,做好登记服务保障,促进其保持良好信用。对于连续三年标记为“黄色”预警的单位,调整列入“红色”预警名单,实现信用等级“能上能下”,对守信者“无事不扰”,对失信者“利剑高悬”,提高监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三是以异常名录管理强化守信意识。将异常名录管理作为信用约束的重要手段,出现《南通市事业单位法人异常名录管理细则(试行)》中明确的17种列入异常名录情形的,对事业单位法人予以提醒并责令限期改正,同时抄送其举办单位;限期内仍未改正的列入异常名录,通过相关网站向社会公示,并推送至信用管理部门,实施联合惩戒。以三年为观察期,对异常情形消失的,移出异常名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