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运行,海安市委编办聚焦“明”“查”“评”“联”,全面助推事业单位监管工作提质增效。
一是聚焦“明”字,高效推进年报公示。严格落实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示制度,细化填报指南,明确法人证书、业务活动、资产负债等核心公示要素,通过专题培训、一对一指导等方式,提升单位填报的规范性。实行“双审核”工作机制,由各举办单位和市委编办安排专门人员分别进行初审和再审,对不符合要求的及时退回并要求修改到位,确保资料齐全、内容详实。同步建立年报公示台账,对迟报、漏报单位及时预警,推动年报公示率和准确率双提升,以年报公开促管理规范。
二是聚焦“查”字,从严推进抽查整治。严格执行“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机制,结合事业单所属行业特点和风险等级确定抽查比例与频次。围绕事业单位业务开展、财务状况、证书及印章使用、档案管理等重点内容,组建专业检查组开展实地核查,重点检查证件换领、单位挂牌、印章刻制等情况,建立问题清单,限期整改到位,典型案例公开通报,形成有力震慑。同时,重点围绕登记设立事业单位开展摸排调研,研究清理规范举措,为下一步全面清理规范登记设立事业单位奠定基础。
三是聚焦“评”字,科学推进信用监管。构建事业单位信用登记评价体系,设置业务活动和公益服务行为情况、事业单位法人等级情况、相关部门对事业单位监督管理情况等评价指标。按照自查自评、分类评分、初定等级、反馈征询、结果公示等程序,确定信用评价结果。将信用评价结果与评先评优、财政支持、便捷审批办理等挂钩,对连续三年评为AA A 级信用单位减免有关抽查,对失信单位列入事业法人“异常名录”,增加检查频次,强化信用约束,引导单位主动规范运行。
四是聚焦“联”字,协同推进闭环管理。建立完善事业单位联动监管体系,落实常态化监督管理。一方面,强化科室间的横向联动,结合督查科机构编制评估管理和机构编制监督检查等工作,对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相关事项进行联动检查。另一方面,注重与财政、审计、人社等市级部门间的协调配合,建立事业单位违法违规有关问题处理情况通报、信息共享、线索移送、执法互助、结果反馈等联动工作机制,形成齐抓共管的监管合力,不断提升监管效能。
位置:网站首页 > 事业单位登记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