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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皋市委编办巧用“加减乘除法”破解事业单位注销难题★
发布日期: 2020-04-30 10:24:30 字号:[ ] [打印内容] [关闭窗口]

如皋市委编办坚持刀刃向内抓改革,巧用“加减乘除法”,优化事业单位法人注销登记程序,畅通事业单位法人退出渠道,切实解决事业单位法人注销难题。

一是完善机制,强化注销“加”砝码。通过座谈走访、下发文件等形式,大力宣传事业单位法人注销登记的重要意义,使事业单位及其举办单位充分认识依法办理注销登记对保护事业单位自身及社会各有关方面合法权益的重要性,提高事业单位办理法人注销登记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将拒不办理注销登记的事业单位通报其举办单位,责令限期改正。同时,完善机构编制管理与登记管理相互制约机制,在事业单位完成注销登记前,机构编制部门暂停受理其举办单位增编申请、职责调整、用编请示等机构编制事项。

二是内部联动, 简化注销“减”材料。构建登记管理与机构编制管理联动机制,转被动接受申请为主动提前介入,机构编制科室第一时间将审批文件流转给登记管理科室,不再要求事业单位提交相关注销批文。登记管理科室根据事业单位转制为行政机构、转制为国有企业、合并或分立、直接撤销建制等不同情形进行分类,由举办单位明确债权债务承担主体,将原清算程序简化为由责任单位出具债权债务归属证明,减少前置材料达60%。

三是主动延伸,深化注销“乘”东风。该办结合党政机构改革和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等工作,进一步强化事业单位法人事中事后监管,就登记状态为“已冻结”“已废止”的事业单位法人进行清理规范,实现“批量”注销。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延伸工作视角,建立了经常性筛查、提醒制度,定期对事业单位登记信息进行梳理排查,通过查阅文件、实地走访等方式了解已登记事业单位的实际情况,将不实际运作的事业单位同步纳入清理规范范围。截至目前,共计完成803家事业单位法人的注销登记工作。

四是容缺受理,优化注销“除”梗阻。针对事业单位发生证书、印章遗失、法定代表人离岗等特殊情况,导致其无法按规定完成注销登记的,该办采取容缺受理的方式,不再要求事业单位重新申领证书、重新刻制印章或变更法定代表人等,以遗失公告和举办单位出具的情况说明作为归档材料,避免因申请材料不全导致的注销流程过长的问题,最大程度地为办理注销登记的事业单位提供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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