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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门区委编办抓实“三个度” 为公立中小学校信用等级评价工作夯基垒台
发布日期:2022-11-16 17:43:02 字号:[ ] [打印内容] [关闭窗口]

为加快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中小学校监管机制,不断强化信用约束,有效落实学校公益性职能,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海门区委编办对全区75家公立中小学校开展了信用等级评价试点工作。

以“更贴合”的角度制定标准。结合地方实际、聚焦教育热点,努力构建公平公正、规范有序、精准有效的评价标准。一是评价体系多元化,信用等级评价体系建立在1套指标6项制度、4个激励加分9个一级指标14个二级指标、13个监管部门、75所学校上,从多维度考察公立中小学校信用情况,构建多元化评价体系。二是评分内容本土化,在借鉴先行地区工作经验的同时,积极探索与海门基础教育事业发展相适应的公立中小学校新型监管模式,发挥信用对提高教育资源配置效率、防范化解风险的重要作用,夯实公立中小学校高质量发展的“信用基石”。三是评分标准精细化,聚焦家长满意度和社会热点,通过了解学校食品安全卫生状况、是否存在校园霸凌事件、传染病疫情防范成效、“双减”政策的落实等细化指标,在细枝处“绣”出评分标准的精度,于末节中“暖”出评分标准的温度。

以“强合力”的高度深化协作。会同教育部门和信用监管部门,在方案谋划、统筹协调、组织推进上发挥作用,当好试点工作的“大管家”。由纪委监委等相关职能部门依据职责权限和评价指标,分别进行相关信用指标量化评分,担当监管责任。各中小学校总结复盘一年来的工作,明确主体责任。牵头部门、监管部门和各中小学校各司其职、深化协作,把“规划图”变成“施工图”,把“时间表”变成“计程表”,形成推进学校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的合力。

以“见长效”的深度推动工作。一方面,完善信用等级评价结果公示制度,建立“评价等级公示+扣分内容公示”的“双向公示”制度,将公立中小学校信用分为6个等级,在落实阳光公示的基础上,广泛宣传,加强舆论引导,用群众的眼睛进行监督,既宣传诚信先进典型,充分发挥榜样引领作用,又倒逼评价对象针对性改进,提升公益服务意识。另一方面,强化信用评价联合奖惩制度,通过强化考核监管,探索建立分级分类监管制度,采取差异化监管措施,将信用等级评价结果与综合考核、事业单位“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等工作有机结合,提高各公立中小学校对信用等级的重视程度,避免制度成为“橡皮筋”“稻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