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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安市委编办立足“三点三化”全面提升事业单位监督管理效能
发布日期:2024-03-01 12:34:02 字号:[ ] [打印内容] [关闭窗口]

为进一步提升事业单位运行监管效能,海安市委编办坚持监管与服务并重,着力推进登记管理规范化、监督管理联动化、监管形式多样化,扎实推动事业单位高质量发展。

一是瞄准“靶向点”,持续推进登记管理规范化。持续优化事业单位登记审核程序,从事业单位设立、变更、注销等业务办理程序入手,进一步完善网上申请、网上受理、网上审核、网上公示等操作流程,提升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办理效率。同时,按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要求,认真把好事业单位宗旨和业务范围审核关口,在办理事业单位设立或变更手续时,重点对业务事项的全面性规范性、职责边界的清晰性准确性等进行把关,确保宗旨和业务范围全面准确、不错不漏,全力做到程序规范、资料齐全、数据严谨、内容详实,助力事业单位高效履职。

二是抓牢“支撑点”,持续推进监督管理联动化。充分发挥举办单位、业务主管部门对事业单位的监督指导职责,不断加强与纪检监察、组织、人社、财政、审计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建立完善相关问题协商和处理机制,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适时召开相关会议,共同研究解决监管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并对涉及多个部门职责的监管事项开展联合监督检查,充分发挥监管合力。持续加强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管理与机构编制管理、实名制管理的密切配合,定期与相关业务科室对接联动,实现信息互通共享,推动日常监管的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

三是紧扣“关键点”,持续推进监管形式多样化。综合运用事业单位年度报告公开、专项监督检查、投诉举报机制等多种形式,形成监管主体多元化、监管方式多样化、监管内容全方位的监管体系。积极推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与机构编制核查工作结合,将纳入机构编制管理和依法核准登记的事业单位均作为监督检查对象,定期随机抽取事业单位,摸清被抽查单位履职运行情况,不断强化监管的覆盖面和有效性。深化事业单位信用等级评价,通过强化结果运用,以最终评价等级为依据,对不同评价等级的事业单位实施差别化监管,切实助推事业单位诚信规范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