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网站首页 > 事业单位登记管理

如东县委编办奏好“三部曲”提升事业单位监管质效
发布日期:2024-06-20 09:13:34 字号:[ ] [打印内容] [关闭窗口]

为促进事业单位登记规范化,提高事业单位登记监管质效,如东县委编办唱好登记服务“前奏曲”、共谱日常管理“奏鸣曲”、吹响事后问效“进行曲”,将事前事中事后全流程监管落到实处,不断奏响监管“最强音”。

一是抓实学习培训,唱好登记服务“前奏曲”。强化宣传意识,抓实登记条线宣传培训工作。将《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等政策法规作为培训重点,确保管理服务对象全面覆盖、培训内容系统合理。编制登记工作指南和业务操作流程图,深入细致讲解操作步骤、列明各项业务所需材料、政策理解疑点等常见共性问题,分享到工作群,变“被动解答”为“主动服务”。

二是严格日常管理,共谱联合监管“奏鸣曲”。突出全流程监管,全面梳理和规范登记事项目录,统一事项名称、适用依据、申请材料、办事流程、办理时限等标准化内容,对事业单位设立、变更、注销和证书补领各环节全面规范,切实抓好事业单位年度报告公示和信用等级评价等工作重点,确保监管落细落实。强化编办内部协同配合,对于涉及机构设立、撤并、法人变更的,机构编制业务科室及时将相关信息反馈至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科,便于提醒跟进相关单位及时办理登记业务,形成监管合力。将“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与事业单位改革相结合,在评估事业单位运行质效的同时,为调整优化事业单位布局打好基础。

三是强化结果运用,吹响事后问效“进行曲”。建立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问题清单,对“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机构编制执行情况和使用效益评估中发现的问题,要求在规定期限内整改到位,对未在规定期限整改到位的,暂停受理相关机构编制事项并按照相关规定追究事业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责任。同时将抽查结果和整改落实情况作为事业单位信用等级评价和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的重要参考依据,引导事业单位规范运行,推动全流程监管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