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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州区委编办强化事业单位登记档案管理
发布日期:2024-02-29 17:12:08 字号:[ ] [打印内容] [关闭窗口]

为做好事业单位法人登记档案管理,充分发挥登记档案的使用价值及潜在效能,通州区委编办积极推进档案规范化、精细化管理,不断提升事业单位监督管理水平。

一、挖掘登记档案的使用价值。一是为社会提供具有法律效力的凭证。登记档案反映了登记管理工作全过程,包括事业单位设立、变更、注销以及事业单位活动开展情况等,这些原始材料可为事业单位监督管理局及有关部门查处事业单位的违法违纪行为提供重要依据,在涉及事业单位有关诉讼时起到重要凭证作用。二是为事业单位提供服务。一方面,通过登记和年度报告的审核,对所有事业单位进行一次多方位的普查,摸清了事业单位现状、发展潜力和存在的问题,为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奠定了扎实基础;另一方面,事业单位在进入市场开展服务过程中,其规模、功能等构成事业法人的要素也会发生变化,只有及时变更登记,将其变化情况准确地反映出来,才能更好地依法保护事业单位合法权益。三是为社会提供查询服务。登记档案真实记录了事业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宗旨和业务范围、经费来源、开办资金等内容,能为社会有关方面提供有价值的信息服务。

二、细化登记档案管理的具体标准。一是明确归档范围。明确在事业单位设立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年度报告的提交与审查、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的换领与补领、相关公告发布以及对事业单位的日常监督管理过程中直接形成的对国家和社会具有查考利用价值的文件,均属于归档范围。二是明确文件内容。严格按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对各事业单位提交的登记材料进一步审核,各份文件是否齐全、完整、有效、清晰,签字盖章手续是否完备,及时查漏补缺,完善不足,确保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档案质量。三是明确存储标准。坚持“分类整理、逐户建档、精细管理”的原则,对每个事业单位的登记档案按卷、类、件、份实行“户一档”,分部门、分行业入档归橱。卷内各类材料按照设立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和其他登记管理的顺序排列,分别装订并编写总目录、卷目录、类目录、件目录,力求档案编排准确、清晰合理、易于查阅。

三、发挥登记档案的潜在效能。一是突出档案在监管过程的使用功能。充分发挥登记档案在事业单位绩效考核、双随机抽查、信用体系建设等监管工作中的作用,通过调阅档案,及时总结掌握事业单位历年来业务开展、机构调整和法人变更等情况,分析研判事业单位运行过程中存在问题,从而对事业单位实施长效监管。二是突出档案使用便利性。加快档案管理现代化和信息化建设,充分利用法人登记管理信息系统查询功能,为查询利用、统计汇总、决策咨询、查找利用等创造条件。三是突出档案使用规范性。建立相关制度,对查阅登记档案的权限、程序、时限作出明确规定,严格履行查阅、归还手续。要求查阅人提供单位介绍人、本人身份证证明等,并填写档案查阅登记簿。对涉及保密内容的,严格执行相关保密规定,确保档案信息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