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首页 >工作动态 >领导讲话
全市组织开展《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专题培训 省委组织部副部长、编办主任俞军授课
发布日期: 2020-06-19 15:57:23 字号:[ ] [打印内容] [关闭窗口]

俞主任授课.jpg

6月19日,市委编办组织开展《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专题培训,邀请省委组织部副部长、编办主任俞军进行专题培训,市委组织部副部长、编办主任吴陈钢主持会议。

俞军从充分认识《条例》的重要意义、准确把握《条例》的主要内容、推动机构编制工作高质量发展等三个方面详细解读《条例》。俞军指出,《条例》对党领导新时代机构编制工作进行了全面系统的制度安排,具有重要意义。一是以基础主干党内法规形式对机构编制工作作出全面规范,开创了机构编制法定化先河;二是系统总结了党领导机构编制工作特别是机构改革的成功经验,在机构编制工作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三是为解决当前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面临的挑战,破除体制机制障碍提供了有力抓手。

俞军强调,深入贯彻落实《条例》要求,重点坚持党管机构编制,优化协同高效,机构编制刚性约束,机构编制瘦身与健身相结合的“四项原则”;重点把握机构编制动议、论证、审议决定、组织实施“四个关键环节”;严禁在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和机构编制重大决策部署过程中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擅自设立、撤销、合并机构或者变更机构名称、规格、性质、职责权限等“六种行为”;统筹建立机构编制报告和请示、部门职责分工协调、统筹调配和动态调整、编制使用实名管理、机构编制管理与组织人事财政预算管理共享的信息平台、机构编制评估、同相关部门的协作配合等“七项制度”。

俞军强调,要以《条例》为着力点,推动机构编制工作高质量发展。要围绕“1321”总体布局,以推进省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目标,牢牢把握新时代机构编制工作方向要求,突出抓好“三项改革”,强化以开发区去行政化、“一区多园”规范化为重点的机构编制管理和机关绩效管理,加强自身建设,争创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的模范机关。

市各有关部门(单位)参加,各县(市)区、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苏锡通科技产业园区、通州湾示范区设分会场。

友情链接
CopyRight ? 2014-2020 南通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版权所有 苏ICP备11026839号-1

地址:南通市世纪大道6号 邮编:226018 联系方式:(0513)85099708 网站统计: GoStats provides a web tracker that is suitable for your websit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