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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皋:聚焦考核“四度” 助推高质量发展
发布日期:2022-09-27 11:27:22 字号:[ ] [打印内容] [关闭窗口]

近年来,如皋市扎实贯彻新发展理念,着力改进完善综合考核,聚焦考核的高度、精度、广度和力度,强势驱动综合考核“引擎”,助力擘画高质量发展长远大势。

突出“统一考”,提升考核高度。成立统一领导小组,下设考核办统筹管理协调全市考核工作,由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兼任市委考核办主任,四套班子领导办公室、市纪委监委、市委党建办等9个单位主要领导兼任副主任。构建统一框架体系,引入大督查工作机制,形成“1+4”考核体系,即1个综合考核办法和高质量发展、党的建设、大督查工作和综合评价4张“考卷”。形成统一工作制度,以文件的形式制定出台《如皋市委考核工作委员会工作规则》《如皋市年度综合考核指标管理办法》等考核工作制度。

突出“分类考”,校准考核精度,将镇(区、街道)分为10个镇与3个主功能区两类,63家市级机关单位划分为党群、政府、垂直三类“分道竞赛”。实行“共性+个性”双重考核,根据资源禀赋、功能定位、产业基础的不同,为主功能区差异化增设存量资产盘货利用、现代特色服务业、特色产业链打造等5项个性指标,为市级机关单位逐个“画像”,“订制”个性工作目标。结合考核对象不同特点进行分类评议,选取“社会公众”“两代表一委员”“在职市领导”三类主体开展综合评价,每年两次合计近4000人次参与检验“人民满意度”。

突出“全程考”,延伸考核广度。形成日常考核助推工作、专项考核明确重点、年终考核检验成效的三位一体“全过程式”考核机制,把考核时点从年底“一刀切”延伸至全年度。把日常考核和专项考核作为“重要战场”,通过“月度评估”“季度通报”常态化抓好推进落实,对产业项目建设、新型工业化等8项重点工作进行动态考核通报,预警补短板、督查强弱项。把住年终考核“大考场”,按照总结述职、民主测评、个别谈话、了解核实、集中研判5个程序开展综合考核,形成年度考核等次并做好数据反馈。

突出“规范考”,彰显考核力度。规范指标准入,建立指标评估制度,每年对上一年度指标开展实效评估并排序,对排序靠后的指标减少分值权重、置换或退出。规范考核实施,综合运用“综合指数计分法”“目标完成计分法”等多元化方式实行标准化计分,计分指标不低于指标总数的50%,定性指标计分差值不低于本项分值的10%。规范责任落实,对因考核责任部门履职缺位或弄虚作假造成恶劣影响的个人及部门严肃追责,并对本年度综合考核作降等次处理,自2019年综合考核实施以来尚无相关人员及部门因此类问题受到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