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启东市委编办三强化提升机构编制日常监管水平
发布日期:2021-08-06 09:55:20 字号:[ ] [打印内容] [关闭窗口]

近年来,启东市委编办以《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为遵循,以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为载体,着力构建“事前预防、事中监测、事后督查”的三位一体全流程监管机制,强化机构编制刚性约束,不断提升机构编制规范化、法定化水平。  

一是强化分析研判,建章立制,实现事前预警防控。推进监督检查关口“前移”,将机构编制督查检查融入编办日常工作,注重对各单位遵守机构编制纪律情况进行综合分析研判,并将分析研判结果作为调整机构编制事项的重要前提。建立机构编制违规违纪问题清单目录,对可能存在的机构编制问题进行预警防控,梳理存在的机构编制违规违纪问题,对梳理发现的问题实现清单式管理,按照立行立改、创造条件整改等方式实现销号管理。严格按照“动议、论证、审议决定、组织实施”程序履行机构编制审批事项,对未经集体研究动议、未经充分研究论证等不符合要求的请示事项一概不予受理,变“事后整改”为“事前预防”。

二是强化信息建设,依托载体,推动事中常态监督。坚持把基础数据作为研究事项、论证政策的基础和保障,依托机构编制信息台账和实名制管理系统,做到机构设置、领导职数和人员信息“一动一更新”,对行政事业机构设立撤销、实有人数增减、编制职数变化等情况进行月度统计、比对和预测分析,总结机构和人员编制增减变化规律,为全市机关事业单位机构设置、编制调整、进人计划用编分配提供科学合理的依据,严防超编进人、超职数配备干部问题。同时通过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系统,在机构编制管理系统中对机关事业单位进行抽查,对机构编制违规违纪问题进行动态监督,做好编内编外“一体化”动态监测。

三是强化调研督查,立足整改,落实事后重点督查。与组织、人社、财政等部门,建立“审前共商、审中协作、审后运用”的协作机制,综合运用实地调研、电话访问等方式,对各单位“三定”规定落实情况和改革后机构运行、编制使用情况进行深入了解。对发现的各类机构编制问题,要求制定整改方案,并建立问题台账,对账消号,将问题的整改与办理机构编制事项挂钩。同时对各类检查、巡察进行“回头看”,同时,针对检查、巡察中发现的问题,挖掘素材,剖析案例,汇总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类型,形成机构编制整改情况台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