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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门区委编办“四把关四强化”促进政府购买服务限额规范化管理
发布日期:2021-08-05 14:49:46 字号:[ ] [打印内容] [关闭窗口]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机关、事业单位政府购买服务限额用工的管理,有效控制和降低行政成本,海门区委编办立足实际,创新管理机制,完善管理措施,不断强化政府购买服务用工审批与管理。

把好总开关,强化总量控制。全区政府购买服务限额实行总量控制,严格控制限额无序增长,每年定期开展限额清理规范,对长期不用、单位职能弱化等情况,及时核减限额,将回收的限额核增给确需的重点民生保障单位,坚持“健身”与“瘦身”相结合,做好限额加减法。

把好进口关,强化使用审批。严格落实《海门区机关事业单位政府购买服务岗位管理办法》,对各单位在限额内申请使用政府购买服务限额的实行事前审批,要求经区委编办核对限额数、实有数信息无误后,方可使用空余限额;严格规范各单位招录使用流程,招录时必须经单位讨论研究、报编办审批、报人社部门审核发公告、公开招录并公示等环节,做到规范招录、透明招录,选好优秀人才,从源头上把好使用关。

把好统计关,强化动态管理。建立全区机关事业单位政府购买服务岗位人员实名信息库,将核定限额数、实有数纳入信息库,并实行统计月报制,进行动态化管理。建立全区政府购买服务使用人员工作QQ群,及时在群里发布统计消息,互相沟通咨询。根据《限额使用审批表》审批情况,一定时间后及时督促各单位上报招录情况,同时,要求各单位及时上报人员退休、离职信息等,以此实现政府购买服务人员实名制管理的动态化和精准化。

把好监督关,强化跟踪督查。常态化督促用工单位规范使用政府购买服务人员,并建立健全政府购买服务岗位人员年度考核制度,由该办联合纪委、财政、人社等部门每年对各单位开展1-2次政府购买服务岗位情况的联合督查,督查内容列入各单位年度考核内容,倒逼各单位进一步规范政府购买服务事前审批、招聘程序、经费预算使用等,形成长效监督管理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