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网站首页 > 机构编制监督检查

通州区委编办三个加强夯实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根基
发布日期:2024-06-26 10:06:54 字号:[ ] [打印内容] [关闭窗口]

近年来,通州区委编办全面加强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工作,充分发挥实名制数据在机构编制管理中的基础性作用,在健全制度、动态管理、统计分析等方面下功夫,多措并举夯实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根基。

一、加强制度建设,明确工作规范

建立机构编制、组织、人事、财政等部门协作机制,由机构编制部门核定编制,组织人事部门在编制限额内使用编制,财政部门按照编制使用情况核定预算、核拨经费,确保行政编制数、实有人员数、财政供养数相对应。建立机构编制数据定期汇总制度,每月梳理机构、编制、领导职数以及实有人员情况,编制全区机构编制数据“一览表”,同时,严格落实上级有关机构编制统计月报工作要求,按时报送当月机构编制变动情况。

二、加强动态管理,保障数据实效

加强机构编制台账动态管理,明确专人定期收集汇总各业务条线机构编制事项调整文件,做好纸质台账整理,并分类规范录入实名制信息系统,严格按照机构编制事项批复文件精神,调整相应机构设置、编制数、领导职数等信息,确保机构编制历史沿革台账清晰。加强人员信息动态管理,压实各部门(单位)机构编制管理主体责任,要求根据人员增减、职务调整等变化情况,及时维护南通市机构编制人事财政综合信息系统中人员相关信息,同时采用“抽查+核查”方式,对各部门(单位)实名制信息维护情况进行动态监测,确保做到实有人员清。

三、加强统计分析,服务决策管理

树立“大数据”思维,运用数据统计分析方法,加强对部门(单位)人员年龄、学历层次、人岗相适度等信息分析,同时结合人员退休、辞职、调出等变化情况,全面研判部门(单位)人员编制结构现状,科学分析人才缺口和队伍短板,为精准调配编制、用编进人等工作提供科学决策依据。同时,健全与组织、人社、财政等部门信息(不含涉密信息)共享互通机制,打破信息孤岛,提高管理决策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