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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门区委编办注重“四度”推进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
发布日期:2023-02-23 14:40:11 字号:[ ] [打印内容] [关闭窗口]

为进一步严肃机构编制纪律,加强和规范机构编制管理,充分发挥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的保障作用,海门区委编办按照新时期机构编制工作要求,结合全区中心工作,探索有效举措,注重四个方面,狠抓机构编制监督检查,确保机构编制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一是注重高度,严格编制管理。认真执行用编审核和机构编制“一支笔”制度,按照全区“一盘棋”的思路,严格执行上级关于控编减编要求,全区行政编制、事业编制总量牢牢控制在上级下达的基数范围内。每年初根据上年底全区空编情况、自然减员数据等,合理制定当年度全区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录、名校优生、政策性安置等用编计划,确保全区实有人员总数不超编。根据上级“双减”工作要求,按照各校最新学生数,动态调整中小学教职工编制,确保各校编制及时达标。不断优化相关单位职能,做好机构改革后半篇文章,持续开展控编减编、机构编制重要事项执行情况检查工作,将检查结果纳入机构编制年度目标考核,强化各单位机构编制管理意识。

二是注重深度,突出信息管理。狠抓数据质效,依托南通市编制人事财政综合信息系统,动态维护好机构、编制、实有数、领导职数等数据,充分发挥实名制系统的作用,提升数据维护的准确性。联合组织、财政、人社等部门,共享有关数据,形成工作合力,构建协同工作机制。定期开展数据审核与比对工作,通过定期核对、调整机构编制调整事项台账信息和人员进出编数据,实现系统内各项基础数据的准确、规范、统一,确保系统信息客观、真实,以科学的数据助力领导决策,合理配置全区机构编制资源。

三是注重广度,强化协同监管。充分发挥职能部门的监督作用,加强与纪检监察、组织、人社、财政等部门的沟通联系,采取联合检查、专项检查、随机抽查等多种监督检查手段,建立健全部门联合督查机制,加强协同监管,形成部门合力,对机关事业单位擅自超编进人、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擅自设立机构、增挂牌子等机构编制违规行为进行督查督导,切实提升机构编制监督检查水平。

四是注重长度,抓住重点环节。将监督检查贯穿机构编制工作的各个环节,充分发挥事前、事中、事后的全过程作用。在事前宣传教育上下功夫,要求各单位将最新的机构编制法律法规列入单位年度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内容,努力提升领导干部依法管理机构编制的水平,定期组织干部进行机构编制法律法规政策的学习和培训,了解最新的机构编制政策规定,明确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的责任;在事中检查环节下功夫,充分利用工作调研、部门商谈、实地督导等途径,查找当前存在的问题,定期检查机构编制管理规定的执行情况,形成问题清单;在强化事后监督上下功夫,对发现的问题和违反机构编制的行为,按照相关规定要求限期整改或进行严肃处理,强化机构编制工作的刚性约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