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扎实做好新时代机构编制工作,启东市委编办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为统领,切实加强学习宣传、制度执行和监督检查,不断提升机构编制法定化水平。
一是加强学习宣传,强化机构编制法定化意识。坚持编委成员带头学,编办人员深入学,党政领导重点学,关键少数专题学。将《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及相关配套法规政策纳入编委会和中心组学习计划,通过个人自学、集中学习、研讨交流等多种方式,让“编制就是法制”的意识入脑入心。将学习贯彻《条例》和配套制度纳入党校主体班、机构编制业务培训班课程,通过集中轮训、专题培训等形式,切实提升各级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机构编制工作的能力。通过微信公众号及时推送机构编制法规政策知识,结合专项调研、监督检查、登记管理等日常工作,积极向各单位开展《条例》宣讲并答疑解惑。
二是加强制度执行,夯实机构编制法定化基础。对照法规政策要求,及时修订完善《中共启东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工作规则》和《中共启东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工作细则》,进一步明确工作流程和职责分工,确保机构编制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认真落实机构编制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定期向本级编委和上级编办报告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相关事宜,对各单位上报的机构编制报告加强综合分析,切实提高报告的实用性。严格执行机构编制事项合规性审查、“条条干预”预防与查处等制度,加强对机构编制事项的事前、事中、事后全流程监管,不断提升机构编制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法治化水平。
三是加强监督检查,维护机构编制法定化权威。严格落实《机构编制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处理和问责规则 ( 试行 )》,严肃查处“条条干预”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进一步强化机构编制管理刚性约束,将部门“三定”规定履行情况纳入服务高质量考核体系,通过日常监督和年终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切实维护“三定”规定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将机构编制纪律执行情况纳入巡察、审计、选人用人专项检查等监督范围,完善信息共享、情况通报、线索移送、整改反馈等工作制度,切实维护机构编制管理的严肃性和权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