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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州区委编办突出三实 开展民政系统机构编制评估
发布日期:2024-06-26 10:06:28 字号:[ ] [打印内容] [关闭窗口]

为进一步推动部门全面正确履行职能,切实提高机构编制资源使用效益,根据《机构编制管理评估办法(试行)》及上级部署安排,通州区委编办突出扎实、详实、务实,多措并举开展区民政系统机构编制执行情况和使用效益评估工作。

一、突出扎实,做好预评工作

部门自评阶段,积极主动做好对接,解读答疑指标口径,指导各参评部门(单位)逐项自查,客观反映真实情况,并提供对应佐证材料。同时,加强与组织、审计等部门协调联动,提前征询参评部门(单位)有关区委巡察、选人用人专项检查、审计、服务高质量发展考核、信访件受理量、12345交办件办结情况等数据结果,作为部分评估依据。自评材料初审阶段,严格对标对表,细查台账资料,审慎逐项赋分。详细记录每项指标扣(得)分原因及与部门自评打分存在较大差距的存疑问题,列出待核实问题清单,并针对不同对象分别设计访谈提纲。

二、突出详实,做好实地评估

实地评估阶段,聚焦三个主要方面,综合运用“谈、问、查”等方式,全面评估部门机构编制情况。一是聚焦职能运行总体情况,与部门主要领导面对面座谈,了解主要职责落实情况以及重点任务完成情况,以及与其他部门和所属事业单位职责划分、配合协作等情况。如在残疾人权益保护方面,与残联分工衔接是否明晰顺畅;二是聚焦机构编制管理情况,与分管领导和中层干部点对点询问,核实机构设置、编制领导职数使用情况,以及各业务科室工作饱满度和人员力量分配合理性等;三是聚焦机构编制效益情况,查阅能够客观反映部门履职成效的数据,统计分析派驻纪检组、管理服务对象等问卷调查结果,综合外部评价整体考量效益发挥情况。

三、突出务实,做好反馈整改

评估反馈阶段,梳理各项指标得分情况,综合分析总体情况,做好各参评部门(单位)“一报告两清单”反馈工作。综合分析报告主要包括机构编制执行情况、机构编制使用效益两个方面,对照指标逐项分析论证,提出如机构挂牌不到位、机构编制实名信息更新不及时等客观评价。在此基础上,罗列存在问题,编制“需部门自行整改”和“需会商研究”两张清单,并分别提出对策建议。建立整改督办机制,要求参评部门(单位)在规定时限内做好问题整改,跟踪对账销号。有待进一步会商研究的问题,如部分所属事业单位职能弱化,与部门职责边界不够清晰等,做好前期调研和论证研判等工作,为决策和政策储备奠定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