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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州区委编办抓好“五个环节”推动机构编制重要事项报告制度落地见效★
发布日期:2021-08-18 17:14:54 字号:[ ] [打印内容] [关闭窗口]

今年以来,为推进通州区机构编制报告制度贯彻落实,通州区委编办积极作为,着力抓好“五个环节”,推动机构编制报告制度落地见效。

一、在总体要求上,抓好法规与政策并轨。一方面,将机构编制报告制度与《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有机结合,以法规促制度规范化。另一方面,在实施机构编制报告制度的过程中,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基层减负的部署要求,将机构编制报告制度与机构编制年报工作、机构编制日常统计、绩效考核、机构编制执行情况评估等统筹实施,力求系统集成、简便易行、务实高效。

二、在报告主体与方式上,抓好横向与纵向、书面与口头并施。一方面,报告主体在横向上,各部门党组(党委)向本级党委或编委,各级编委向本级党委报告。纵向上,下级编委向上级编委,下级党委向上级党委报告。编办根据编委授权,做好相关具体工作。另一方面,报告方式一般采取书面报告的形式。因特殊情况,不能书面报告的应先口头报告,然后再书面补充报告。

三、在报告内容上,抓好责任清单事项和负面清单事项并举。一方面,责任清单事项内容上包括落实党中央有关机构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重大方针政策情况、依照“三定”规定全面正确履行职责情况、机构编制纪律执行情况等。另一方面,负面清单事项内容要求各部门单位对机构编制管理存在问题进行自查自纠,检查本部门本单位是否存在违反规定设置机构、超编进人、超职数配备干部等情况。

四、在报告类型上,抓好定期和不定期并行。一方面,定期报告结合绩效考核、机构编制年报统计等,分为半年报告、年度报告进行,主要报告机构编制改革管理的责任清单事项。下级党委向上级党委年度工作总结报告中应当包含机构编制管理情况。另一方面,不定期报告主要针对负面清单事项。需专题报告的,要求专题报告;有时限要求的,按时报告;对于临时、突发、动态事项,要迅速或及时报告。

五、在报告效用上,抓好激励与约束并重。一方面,建立随机核查和部门联动机制,与巡视巡察、专项督查、机构编制核查等有机结合,对报告制度执行得好,以及报告后核实的改革管理上的好经验好做法,大力宣传推广。另一方面,对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报告,漏报、少报、瞒报的,以及报告中发现的违规违纪行为,坚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切实维护机构编制报告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