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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东编办“准精细”圆满完成机构编制重要事项报告工作
发布日期:2023-03-08 10:35:28 字号:[ ] [打印内容] [关闭窗口]

机构编制重要事项报告是推进机构编制工作法定化、规范化、科学化的一项重要举措,如东县委编办深入贯彻《机构编制报告制度实施办法(试行)》要求,坚持在政治上高站位、在业务上高水平、在履职上高质量,“准精细”圆满完成2022年度机构编制重要事项报告工作,确保党的机构编制工作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一是立足于“准”深入领会精神,聚力提高报告质量。坚持党对机构编制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进一步压实各部门党委(党组)履行机构编制报告主体责任。一是强化政治属性。要求部门党委(党组)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机构编制报告工作重要意义,认真学习传达贯彻工作精神,准确把握报告内容和工作要求。二是强化沟通协调。在机构编制工作群等基础平台上建立日常联络机制,安排科室专人对机构编制重要事项报告工作有关情况进行答疑解惑,进一步领会工作精神和要求。三是强化标准管理。逐一对照上级通知有关报告参考模板明确的8项重点内容,结合如东县情实际,拟定报告模板,确保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能进一步知悉报告内容、把握工作要求。

二是立足于“精”提升政治站位,聚力统筹部署落实。坚持机构编制工作政治属性,坚决保障党的机构编制工作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落细。一是明确专人负责。明确将部门党委(党组)负责同志作为机构编制重要事项报告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各部门办公室(综合科或人事科)明确具体经办人,压紧压实报告主体责任,坚决做到“不瞒报、不虚报、不漏报、不迟报”。二是明确报送范围。对照全县机构名录明确县委各部委办局、县各委办局党组(党委)、县各群团组织等“应报尽报”,部门所属事业单位情况由主管部门统一在报告中体现,不单独报告。三是明确跟踪督办。对纳入报告范围的单位未及时报送的,实行跟踪催办。对报告中没有体现第二次全国机构编制核查发现问题整改情况、2021年和2022年机构编制批复文件落实情况等内容的,及时督办修改完善报告。

三是立足于“细”强化问题导向,聚力拓展结果运用。充分发挥机构编制报告制度的指导和推动作用,助推机构编制管理水平提升。一是促进机构编制条例落地落实。推动部门党委(党组)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机构编制工作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在组织人事干部培训主体班次上增加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及配套法规制度学习课程。二是建立分析研判预估工作机制。坚持报告综合分析与机构编制主责主业紧密结合,机构编制监督检查科利用编制人事财政综合信息系统,深入分析各部门机构编制运行情况,为强化机构编制日常管理、优化机构编制资源配置、创新机构编制工作机制提供基础数据。三是完善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台账。组织人员对各部门党委(党组)报告中反映的用编刚需等问题建立台账,对报告中提出的机构编制工作合理化建议等进行梳理归类,进一步完善督查机制,切实发挥好报告制度结果运用作用,推动机构编制事项报告工作落地见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