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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皋市:三项举措 抓好《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相关内容的贯彻落实
发布日期:2024-06-06 15:24:05 字号:[ ] [打印内容] [关闭窗口]

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首次纳入机构编制管理违规违纪行为处分规定,为坚持把机构编制工作置于党的纪律监督之下,加强党对机构编制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提供了制度保障,如皋市委编办着力做好三项举措,切实抓好《条例》的学习和贯彻落实工作。

一是加强学习宣传。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准确把握《条例》特别是其中涉及机构编制管理违规违纪行为处分规定的相关内容。结合机构编制违规违纪违法行为预防教育工作,做好相关内容的宣传解读,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切实把自己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强化自我约束,不断增强遵守机构编制工作纪律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二是加强事前预防。按照预防为先的思路,结合部门核心职能履行监管评估、事业单位“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发现问题整改,开展部门单位“三定”规定执行情况自查自纠行动,将是否存在条条干预等行为纳入监督检查内容,努力将机构编制违规违纪违法问题消除在萌芽状态。

三是加强监督检查。聚焦《条例》列举的三方面问题,综合采取跟踪问效、机构编制专项评估、实地检查等多种手段,加大机构编制违规违纪违法案件查处力度,严肃追责问责。密切与纪检监察和巡视巡察的联动配合,完善配套制度,做好处理问责与党纪政务处分的有效衔接,坚决做到失责必问、问责必严,不断强化机构编制刚性约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