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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门区委编办“四聚焦”持续做好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
发布日期:2024-04-25 14:55:00 字号:[ ] [打印内容] [关闭窗口]

海门区委编办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持续在学习教育、制度建设、数据赋能和结果运用上下功夫,全方位构建机构编制监督检查新局面,助力机构编制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是聚焦学习教育,常念督查意识“紧箍咒”。通过周学习例会、月度办公会等,组织全办人员集中学习机构编制政策法规,由业务科室轮流解读《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及相关制度,不断提高全员督查业务能力。依托各级机构编制网站和公众号,及时掌握党政机构改革、公益类事业单位改革、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构编制监督检查等方面的最新动态信息,深入学习研究各地先进经验做法,让学习随时随地。

二是聚焦制度建设,加固刚性约束“防护栏”。出台《海门区机构编制事项请示报告制度暂行办法》,明确请示报告工作的内容、程序、方式和要求,切实解决日常机构编制工作中请示报告程序不规范、内容不全面等问题。研究制定事业编制“周转池”管理使用实施方案,用于全区范围内周转调剂编制,补充招录教育领域紧缺人才,形成“需求引领、基数不变、存量整合、动态供给”的编制管理新模式。制定机构编制管理评估实施办法,制定配套实施细则,优化设置评估指标,形成具有特色的评估指标体系,为精准开展评估工作打好基础,助力机构编制管理更上新台阶。

三是聚焦数据赋能,筑牢规范管理“奠基石”。结合月报、年报、专项检查等工作,定期对实名制系统中的机构、编制、实有人员、领导职数等模块做好“全面体检”,确保机构编制重要信息无空项、机构调整变化情况全录入、人员信息无缺漏。每月积极同组织、财政、人社等部门做好沟通对接,加强数据信息实时共享机制,实现各部门基础数据整合归集与交换。通过全系统、多方位的自查和维护,用“数据说话、数据决策、数据管理”,全面提升机构编制管理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水平。

四是聚焦结果运用,打好高效监管“持久战”。通过后台导出实名制系统信息、制定各领域模块等举措,全面掌握各机关事业单位年龄趋势、学历结构、自然减员等情况,综合研判用编趋势,为科学核编、公开招录等工作提供有力数据支撑,进一步提高数据利用率。联合纪委、财政、人社等部门开展专项检查工作,并对日常监督、选人用人专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定期开展“回头看”,督促各机关事业单位抓好整改落实。对整改不到位的,严格按照机构编制预警机制处理,分情况“亮灯”,推动各部门严守机构编制纪律。